全国政协委员范小建“把脉”电商扶贫:应当理清认识莫让数据“睡觉”
在北京工作的贵州籍人士陈先生近期收到朋友寄来的两箱水果,打开一看,是朋友在贵州省岑巩县“思州云商城”上网购的思州柚。朋友发信息来说:“这是当地电商扶贫平台推出的特色产品,让你尝尝家乡的味道。”
陈先生的故事并不罕见。各地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搭建了众多电商扶贫平台,将当地的一些特色产业电商化,进而达到精准扶贫的效果。
当前,“电商扶贫”已成为国家精准扶贫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底,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将电商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体系,实施电商扶贫工程,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中不乏热议电商扶贫者。
电商扶贫的优势在哪里?存在哪些问题?如何保障贫困户获得收益?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范小建。
电商扶贫破解特色产业规模难题
■记者:当前,电商扶贫较为火爆,引起广泛关注。一些企业,比如淘宝、苏宁等纷纷“下乡”,做了很多模式。您认为电商扶贫较之一般性的扶贫是否有真正的优势?如何做大电商扶贫从而惠及更多贫困群体?
■范小建:对电商扶贫这个事物,我也经历了从不了解到初步了解,从不认识到初步认识的过程。总体而言,我对电商扶贫在农村扶贫领域所发挥的作用持比较积极的态度。
我们可以明显看到,农村电商发展为扶贫提供了便捷的渠道,也降低了产业扶贫的成本。
除此之外,电商发展还提供了一种有别于传统产业、传统流通环节的新产业发展模式。过去我们提到产业发展,要看特色、规模、质量以及品牌,这是共识,特别在规模这一点上,大家都能感觉得到,即便产品很有特色,如果产量达不到一定规模或数量,那么就难以确立一个优势产业。但是,电商扶贫的出现,对传统认知提出了一些新挑战,可能会触发一些新的改变。
■记者:“新的改变”是什么?
■范小建:目前,国内一些地区虽然有特色产业,但这些产业难以形成规模。如果在传统产业框架下去审视这些特色产业,由于基础设施与流通环节等方面的限制,它们难以真正地发展起来。也就是说,我们不可能通过传统方式把深山老林里的产品一下子弄到大城市去。在大城市,小但有特色的产业是有可能在市场中站得住脚的,因为它们的周边有一个庞大的市场消费群体。举个例子,我上次在苏州去吃一碗有特色的面条,这家面馆一天就卖600多碗,多了不卖,大家都去排队消费,场面火爆。这种现象在大城市是经常出现的。然而,边远的、藏在深山无人知的产品,消费者谁知道?酒香当然害怕巷子深。
随着电商扶贫的发展,边远地区的产品有可能不再受制于规模,恰恰可以靠特色打入市场、赢得市场。它们进入市场后,一旦被市场所认识,即便规模小一点、产量少一点,照样也会有人买单。因为,消费的层次不一样,消费的群体也不一样,总有人会喜欢这些产品。农村电商的发展,让基础设施与物流条件得到改善,消费者只需要下一个订单,商品很快就会被送来。
这就说明,电商发展给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这一点一定要看到。
两个核心问题要理清
■记者:当前的电商扶贫,有哪些重要问题待解决?
■范小建:电商发展过程中,有两个核心问题应理清:一般性的电商与电商扶贫是什么关系?一般性的产业与产业扶贫是什么关系?对这两个核心问题,现在很多地方都没有理清,往往混为一谈。很多地方一谈起电商扶贫,就给你介绍很多内容,一看都是农村电商,里头没有多少扶贫的内容。
要理清这些问题,就要有两层认识。首先要看到,农村电商发展是电商扶贫的基础。如果没有农村电商的发展,就“一步到位”地搞电商扶贫,就会变得很困难。电商扶贫、产业扶贫需要产业链的建设,需要产业自身发展作为支撑。没有产业发展哪来的产业扶贫?前者是基础,后者是延伸,两者既不同又有同一性、一致性。
其次,农村电商、产业的发展与电商扶贫、产业扶贫在特点上有一致性,也有差异性,不能简单地混为一谈。农村电商发展基本上是竞争性的,电商企业下乡投资,要发展壮大必然导致竞争;农村产业的发展也要经历市场化竞争。这一特点与电商扶贫、产业扶贫不一样。电商扶贫有很强的公益性,产业扶贫也带有公益性。公益性体现在哪里?要有一定的制度安排保证资源向贫困群体倾斜,需要财政支持。
莫让有价值的数据“睡大觉”
■记者:您强调电商扶贫应重视大数据应用,为何?
■范小建:电商大数据问题十分重要。现在各地扶贫都害怕产业发展同质化现象。为什么?产业发展同质化现象一般是这样出现的:某个地方的某个产业有市场,大家一拥而上,你干我也干,都干了以后,发现产品卖不出去了。这其中有资源禀赋方面的限制,也有工作指导上的问题。
如果用电商大数据作为依据,情况可能就会发生改变。
据我了解,一些地方在电商扶贫大数据应用方面做得不错。比如江西邮政,该企业以省为单位建立大数据库,充分挖掘、运用大数据,可以根据手上掌握的订单对接某个乡甚至某个村,为其提供指导。当地村民依据订单情况,在某个时间段有针对性地生产,这些产品不愁卖不出去。这种事政府很难做到,尤其是基层的乡镇政府,它需要大数据的支持。
可以说,在电商扶贫方面,大数据应用的潜力远远没有被激发。现在,很多非常有价值的数据在家“睡大觉”,没有被拿过来产生效应。
加强市场保障机制
■记者:“公司+农户”模式在产业扶贫体系中较为常见。个体农户是分散的、脆弱的,难以应对市场风险,如何为其提供保障?
■范小建:“公司+农户”模式需要龙头企业的带动,有时候,简单的“公司+农户”模式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企业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农户的谈判地位较弱,因此一些龙头企业对农户的支持不多。我们现在更提倡“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合作社的股东是农民,较之个体农户,谈判地位提高了不少,在争取利益方面相对更有利一些。
现阶段,我们在扶贫工作中大量采用“一对一”帮扶的办法,是完全符合实际需要的,这种方式在脱贫攻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从长远来看,一些贫困户单靠自身力量难以脱贫,驻村工作队(组)完成阶段性扶贫任务离开后,扶贫如何持续?“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可以充分发挥作用。
■记者:这样也可以有效地应对市场风险。
■范小建: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中,市场风险的首个承受者是龙头企业,它会千方百计地抵御风险。从政府角度来说,一方面要提供指导,另一方面应该在完善市场保障机制方面想办法,比如鼓励和促进保险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