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没涨 领导绩效薪酬就不能涨

01.08.2014  12:18

  成都市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重点向技术岗位、艰苦岗位、生产一线及收入偏低的职工倾斜

  四川在线记者昨日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市政府授权,该局于昨日联合市总工会、成都企业联合会、市工商联向社会发布成都市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2014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上线(预警线)为16%,下线为4%。对生产经营困难、持续亏损的企业,可以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也可暂不增加工资。

   指导线:涨工资上线16%下线4%

  根据成都市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2014年全市国民经济增长、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成都市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分类标准为基准线10%、上线(预警线)16%、下线4%。

  成都市统计局正式公布成都市2014年有关经济数据后,成都市人社局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的方法,对2014年成都市企业工资指导线进行了测算,起草了《成都市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征求意见稿)》,最终形成了《成都市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送审稿)》,报经市政府审定同意。

   消差别:优先考虑普通职工工资增长

  针对国有企业,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相联系的机制,使职工工资与负责人薪酬保持合理比例。国有企业要将职工工资增长情况作为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薪酬确定的重要依据。当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企业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的绩效薪酬不得增长。

  成都市人社局表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应注重消除岗位间不合理的收入差别,优先考虑普通职工工资增长,重点向技术岗位、艰苦岗位、生产一线及收入偏低的职工倾斜。

  ■权威解读

  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六点要求

  1.在基准线以上、预警线以下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平均工资低于2013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企业。

  2.参照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

  3.参照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

  4.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也可暂不增加工资:生产经营困难、持续亏损的企业。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与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指导线的调控范围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调整和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

  6.各类企业应依据工资指导线,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记者 李庆 实习生 廖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