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总额只减不增 禁变相降低退休年龄占编制
新组建部门4个、更名机构2个、管理体制调整3个……日前印发的《关于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表明,成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正式启动。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实施意见》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等3个方面入手,全面启动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为构建体现本级政府功能特点的组织机构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多个市级部门在此次改革中涉及整合调整。除了新组建部门、政府机构更名、部门管理体制调整,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不再相对独立运行,7个政府部门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不再保留。
A 职能转变
按照工作部署,成都将制定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3至5年内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安排、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取得实效。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成都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
★最大力度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最大幅度精简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政府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到地方和基层管理
★理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收入分配关系,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
★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和出资兴办公益服务项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重点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程序和方式,规范政府监管行为
★充分发挥基层政府贴近服务和就近管理优势,清理整顿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重心下移
★加快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综合执法
★推进相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决策纠错机制
★深化政务公开,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
★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