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4个 更名机构2个

03.09.2014  00:09

人民网成都9月2日电 (王思涵) 记者今日从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成都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等3个方面,全面启动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多个市级部门在此次改革中涉及整合调整,其中,新组建部门4个、政府机构更名2个、部门管理体制调整3个,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不再相对独立运行,7个政府部门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不再保留。

改革基本思路:以职能转变为核心

据成都市委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的基本思路:职能转变是核心,机构改革是关键,严控机构编制是保障。

成都市将从4个方面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最大力度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幅度精简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二要切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政府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到地方和基层管理;理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收入分配关系,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和出资兴办公益服务项目,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样化。三要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政府管理方式转变,重点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程序和方式,规范政府监管行为,充分发挥基层政府贴近服务和就近管理优势,清理整顿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重心下移,加快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综合执法,推进相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权力范围,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纠错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按照工作部署,成都市将制定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3至5年内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安排、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取得实效。

新组建政府部门4个

更名政府机构2个

作为此次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成都市在做好中央、省上规定的改革任务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层级间、政府部门间的职责关系,调整优化政府组织机构,规范机构设置。

成都市政府机构设置作出如下调整:

新组建政府部门4个:组建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市文物局、市版权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文化局、市广新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局、市广新局。

组建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市中医管理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卫生局的职责、市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市医管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人口计生委拟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划入市发改委。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医管局。

组建成都市物流发展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政府办公厅管理的市物流办(市口岸办)。

组建成都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挂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外办、市侨办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不再保留市外办、市侨办。

更名政府机构2个:一是将市城市管理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新增牵头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职责。二是将市商务局更名为市商务委员会。新增牵头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的职责。

管理体制调整3个: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将区(市)县工商局、质监局由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分级管理体制,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将市粮食局所属的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等5个分局划归5城区政府管理。

规范机构设置方面:根据中央、省上对严格规范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限额外自行设立的行政机构的要求,对部分政府机构进行规范。一是市政府参事室、市粮食局、市医管局、市政府侨办等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不再相对独立运行;二是不再保留7个政府部门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将市物流办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并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能源办公室并入市经信委,将市外国专家局(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并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入市水务局,对市工商公平交易执法局、市质量技术稽查局的机构规格进行规范。

此外,按照中央关于“两个不突破”(行政机构限额不突破,行政编制总数不突破)的要求,对部分条件成熟的行政类事业单位进行整合。一是将市政府移民办公室整合到市农委;二是将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整合到市国资委;三是将市文物管理办公室整合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通过以上调整,市政府工作部门由41个调整为40个;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不再相对独立运行;7个政府部门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不再保留;部门挂牌数由14个减少到13个。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只减不增

据了解,成都市此次改革工作对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加强机构编制规范管理,确保市、区(市)县行政编制和各类专项编制不突破核定的总额,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只减不增。二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落实中央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与职能职责变化、工作任务增减等相适应的跨部门、跨层级动态调整编制的工作机制,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用,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编制需求。三是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禁变相增设机构、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事项、混编混岗、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禁随意或变相降低退休年龄、以虚报人数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行为。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评比达标、目标考核等为条件干预下级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除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外,任何政府部门文件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将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稳步推进大部门制

县(市)政府工作部门最多24个

据成都市委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区(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将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要求,在认真做好卫生与人口计生部门机构和职责整合、工商和质监体制调整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特点和发展需要,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整合相同或相近的职责,重点加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管理、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稳步推进大部门制。区(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将继续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并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后,市辖区政府工作部门将不超过23个,县(市)政府工作部门将不超过24个,挂牌机构个数均不超过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