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三年维修规划实施 未入规划不得维修

07.08.2015  11:28

  日前,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规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规划》),旨在科学统筹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此举在全国属首创。

  四川省省直部门的办公用房普遍存在房屋修建年代久远、设施陈旧、安全隐患多、功能单一落后等问题。由于省财政专项维修资金非常有限,使得部分单位办公用房年久失修的问题客观存在。《规划》制定过程中,确定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障安全、先急后缓和厉行节约、方便实用三大原则。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去年5月,在专业中介机构的帮助下,经现场核查、筛选评估、投资测算、排序论证、会商修改等多个环节,逐步形成了现在的方案,前后历时12个月、11次修订,最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实施后,未纳入规划的大中型或整体维修项目,任何单位不得安排资金维修。《规划》明确,维修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为财政预算,遵循“先预算、后支出”原则,采取定项定额方式安排维修资金。(记者 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