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办公用房首次实施三年维修规划解读

06.08.2015  15:17

统筹规划、先急后缓 从根本上改变“苦乐不均”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钟振宇) 为规范办公用房维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8月5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规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在全国属创新实施。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规划》起草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

现状:年久失修 九成房屋存在漏水

问:中央严控办公用房建设,《规划》是否符合中央精神?

答: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在严禁新建的同时,允许实施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但应严格控制。具体而言,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过长、设备设施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的,可进行维修改造,且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禁豪华装修。

问: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现状是什么?

答:我省94个省直部门的116栋办公用房,分布在成都市区82个点位。相当部分办公用房设施陈旧、功能单一落后。据调查,80%以上的办公用房修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有的建设年代更为久远;90%左右的办公用房存在屋面或墙面漏(渗)水;60%左右的单位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大多数单位强弱电、消防、空调、安防等设施设备陈旧。

举措:未纳入《规划》不得安排资金维修

问:这些老旧办公用房,以往是如何维护的?

答:维修状况不尽如意,主要是维修资金需求缺口较大。据统计,每年省直机关申报的办公用房维修资金需求在1亿元左右,但目前省财政预算安排的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相当部分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维修资金。一方面加剧了各单位间办公用房维修的苦乐不均,另一方面导致维修标准不统一,不利于维修项目和资金的规范管理。

所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工作,编制办公用房维修规划确有必要,也势在必行。

问:如何改变“苦乐不均”的现状?

答:为了改变这样现状,我省现在的核心举措是施行规划管理和预算管理,凡未纳入《规划》的大中型或整体维修项目,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安排资金维修。当然,也不是“一刀切”,比如日常维修项目由各单位自行实施;自来水爆管等突发性的应急维修,可据实申报单独审核。

我们在《规划》制定过程中,确定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障安全、先急后缓和厉行节约、方便实用三大原则。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去年5月,在专业中介机构的帮助下,经现场核查、筛选评估、投资测算、排序论证、会商修改等多个环节,逐步形成了现在的方案,前后历时12个月、11次修订,最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强化维修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