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鼓励多缴多得

24.04.2014  12:14

制图 杨仕成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李媛莉 谢燃岸)4月23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今年末,全省将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每年个人缴费标准设为13个档次,与以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相比,增加了1500元、2000元和3000元三个档次。

  两个多月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这让在崇州家具厂打工的曾凤很是高兴。

  《意见》提出,到2014年末,全省将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意见》正式公布后,曾凤很高兴,贴在她身上“农民工”标签在今年内就会被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