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纪委国庆"八不准":私人聚餐也应避免铺张浪费

24.09.2014  11:49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消费券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

  ■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严禁公车私用

  国庆佳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四风”,市纪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八不准”,提醒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过一个风清气正、节俭祥和的节日。同时,市纪委再次公开了“四风”问题的4种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市纪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八不准”进行了详细解读。

  “八不准”就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消费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

  市纪委还就此组织创作了8幅系列漫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方式,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四风”问题生动形象地进行解读。

  中秋、国庆前夕,市纪委还分别发送廉政短信9万余条,对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

  市纪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党员干部是否违反规定的判断方式就是要“”、“”分明,并时刻注意自身行为产生的影响。如果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就是违规,哪怕是一分钱,也是违规。

  原标题:公款买赠购物卡一分钱也是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