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同一职位连续工作5年 纪委书记要交流任职

09.05.2014  10:57

  成都出台2014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本报讯(记者 刘莉)5月8日,成都市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重点改革任务正式出炉。今年该市将重点开展15项改革探索,出台干部交流办法,实行纪委书记、副书记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连续工作满5年应当交流任职,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必须交流,每年纪检监察干部向系统外交流比例不低于5%。制定“一案双查”的实施细则

  今年以来,成都市已建立“两个述责述廉”、“两个约谈”等制度,下一步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把“两个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全面推广应用党风廉政责任监管平台,建立履责即时录入制度,以信息化的手段强化对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刚性监管。

  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今年成都将制定“一案双查”的实施细则,明确追责内容、程序和处理标准,不断提升“一案双查”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的比重。办案进展不大 纪委书记将被约谈

  今年的改革计划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坚决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成都市将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处置制度,对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建立台账,每月底将案件线索统一上报上级纪委,重要案件线索附举报件及时上报。建立重要案件线索提级办理制度,明确凡涉及区(市)县管干部的重要、复杂案件线索,或特别复杂、疑难和影响较大的一般党员干部的案件线索,可由上级纪委提级办理。对长期办案工作进展不大的区(市)县纪委主要领导,由市纪委领导对其进行约谈。 “两个巡察”监督全覆盖

  成都市借鉴中央巡视组工作经验,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和纪检监察系统巡察“两个巡察”制度,已成立专门的巡察工作室,采取交叉巡察、联合巡察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下一步,将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常态化的联合巡察机制。按照一次一授权的原则建立4个巡察组,今年主要对市级部门(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对区(市)县纪委进行工作和作风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