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红包"协议是走形式? 院方:可将"红包"变费用

22.02.2014  12:33

成都市卫生局已收到卫计委通知并表示将落实 新规同时引发医患间的讨论

    一份协议有什么用

    啥性质 倡导呼吁性的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医疗方面较为权威的律师严小蓉表示,这个协议中更多是一种精神层面,倡导呼吁性的东西。

    据报道,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有医生因为收受“红包”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即便被查处,也至多是做违纪处理。业内人士表示,收“红包”较多的基本都是医院业务骨干,医院怎么可能开除这些人呢?

    有效果 能加重情节

    严小蓉介绍,如果说签订该协议后的效果,更多是作为情节认定的参考,“明知不能收红包,在签订协议情况下还收红包,这个情节就严重一些。”严小蓉说,但这也是从医护人员角度来说,送红包的患者则更不好界定。

    一方面,它是一种柔性的、无法律效力的书面仪式;另一方面,即便有医生和患者“背弃诺言”,医院也难以根据“协议”开出罚单。

    ——新华每日电讯

    5月1日起,病人住院,除检查、手术,还必须得和医院签个协议,承诺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最新出台的规定,5月起,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将开展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并统一设立投诉电话,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本报昨日曾报道)。成都市卫生局昨日表示,目前已经收到了四川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卫计委的这份通知,成都将根据通知内容进一步落实。

    这一规定昨日已点燃各大媒体,而成都商报记者也采访了成都的医患双方,共同探讨这一协议究竟只是“形式推手”,还是有着更积极的意义?

    不过是种形式主义?

    医院之内,“红包”竟成屡禁不绝的顽疾。显然,“协议书制度”,无力扭转种种错乱。

    ——新华每日电讯

    受访市民连摇头 医生有点担心反成提醒

    就医市民连摇头:背后收也莫法

    患者对这份协议书持有怎样的态度?昨日记者来到成都一家二级以上医院,随机采访了10名正在就医的市民,当被问到有没有送过红包之类的,大部分市民表示没有送过红包,但有的病人表示原因是因为“不知道送多少合适”。唯一一名表示自己送过红包的漆先生表示,当时是想让医生更重视家人。

    对于签定协议书这个通知,10名市民则态度鲜明对立。“现在的社会都讲人情,上面喊了不准收,但医生背后收,那也莫得办法。”63岁的蒋大爷连连摇头表示对这个协议的不信任,“签的协议也可以是假协议,比如说你可以拒收,但你背后收不收就是另外一回事。

    院方:单纯堵的形式不如变通

    对于送红包的心理,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党群部主任刘红介绍,真正在医患接触当中,往往有人会感觉需要对医生表示一下,这样才放心,“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单纯的感激,医生对孕妇接生、手术做得好,让孕妇转危为安,想表示感激。”刘红说,其次就是患者本人或者家属的一种焦虑或者压力,不“红包”一下,担心医生不尽心。另据媒体报道,有市民将这一心态总结为“送了不甘,不送不安”。

    刘红说,但其实绝大多数医生无论给不给“红包”,都会认真负责,给了“红包”医生都会拒绝,实在拒绝不了,就转交给医院,“如果是单纯感激就不存在,我们会坚决退回去,拒收,但有些是因为焦虑,我们就先留到,把钱变成患者的住院费等医疗开支,还会打出相应的单据和凭证。”刘红表示。

    对于签订“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这件事,刘红认为,也可以做变通,比如将“红包”变费用的做法,就避免了医患间因为拒收而导致的对立,也让家属或患者在治疗期间更安心。

    一名从事多年重症监护室工作的医生也对记者表示,他个人觉得没有必要签这个协议,签了承诺反倒好像是一种提醒,有“走形式”之嫌,“一名医生本来就应该不收”。

    这是一种道德导向

    法律是我们社会行为的最终底线,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法律裁决、执行之前,我们的行为是可以被包括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引导、改良的,医患协议拒绝红包的意义恐怕也在于此。这是一纸契约,更是一个导向。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