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启动精准扶贫 找准最需帮助的农村贫困群众

27.06.2014  09:53

  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提出要瞄准贫困根本原因综合施策。6月11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四川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精神,就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提出指导意见。

  》》工作思路 基本原则

  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动态管理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四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县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动态管理”总体要求,通过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找准扶贫对象,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坚持县为主体,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县为主体,分级负责,有序开展精准扶贫各项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引入第三方监督,实行公示公告,确保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群众公认。

  ——坚持程序统一,精准识别的原则。严格按照《四川省四川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流程,认真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认定,做到结果准确、群众满意。

  ——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精准扶贫的原则。摸清农村扶贫对象帮扶需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到村到户帮扶规划,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涉农资金普惠到贫困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特惠到贫困户,做到“精确滴灌”。

  ——坚持进出有据,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脱贫则出,返贫则进,实现有出有进、进出有据。及时更新农村扶贫对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主要任务 重点工作

  建立精准识别机制,实现农村扶贫对象有进有出、进出有据

  在主要任务中,建立精准识别机制,组织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引入第三方监督,坚持公示公告,提高执行力,确保识别结果真实、准确,做到户建卡、村造册、乡立簿、县归档。

  建立精准扶贫机制,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扶贫措施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建立驻村工作队制度,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构建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制定农村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建立农村扶贫对象进出机制,使稳定脱贫的扶贫对象及时退出,低于农村扶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及时开展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数据更新,对农村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在重点工作方面上,各县市人民政府或扶贫办负责组织制定实施细则、组建工作队伍、.组织宣传培训。

  在开展精准识别中,以各县市人民政府为主体,按照农户申请、民主评议、逐级审核、公示公告等规定程序,精确识别农村扶贫对象,并建档立卡。

  实施精准扶贫,将各项扶贫措施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针对致贫原因,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责任,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向贫困村派驻工作队,发挥牵线搭桥、引资引智、参与管理等作用,确保扶贫政策和资源精准落到农村扶贫对象头上。

  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农村扶贫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劳动能力等变化情况,按期对脱贫扶贫对象和低于农村扶贫标准的农户进行核查,实现农村扶贫对象有进有出、进出有据。

  在需出台的配套政策上,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驻村工作队制度,制定农村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

  全州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有序推进。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州17个县市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建档立卡、结对帮扶、制定计划、数据录入、联网运行等工作,2015年1月底前,完成数据更新的工作。

  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州、县(市)级、乡镇、行政村各级工作职责和五条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