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试点个体户简易注销登记 强制退出清理“僵尸户”

25.11.2015  09:55

本报讯(记者 刘佳)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试水创业,当遇到经营不善或投资失利想要退出时,一些经营者则不办理注销登记,直接闪人。这些“僵尸户”占用了大量的名称和场地资源,导致新进主体无法使用,也影响到政府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南充市工商局日前在高坪区工商局、阆中市工商局试点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明确提出,对特殊注销登记可采取批量注销的方式办理,强制退出,同时,简易注销登记不免除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作为全省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试点的8个市之一,南充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既方便经营者退出市场,又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据南充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简易注销登记包括一般性注销登记和特殊注销登记。主动申请一般性注销登记的,可以到登记机关现场申请,也可以人不到场,通过邮寄等方式提出。登记机关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其办理注销登记,对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齐全当场办结。营业执照遗失或无法缴回的,只需出具书面说明,登记机关在作出准予注销登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告栏、政务网站等方式公告其营业执照作废。

特殊注销登记主要指个体工商户发生应予注销的法定情形,如:经营者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意愿继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等情形,经催告拒不办理或查无住所已无自行申请可能的个体工商户。特殊注销登记可按照相关程序采取批量注销的方式办理,直接强制退出。被特殊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提出继续经营等要求,并能提供合法文件的,经申请可以恢复其经营(主体)资格,原字号已经被他人合法使用的,应重新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