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0.01.2016  11:14
   2016年1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光志副主任受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四川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为大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川实践,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