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30.01.2016  11:14
  1月2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王东明、范锐平、陈光志、张东升、黄润秋、彭渝、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出席会议。会议由王东明主持。主席团成员应到82人,出席7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黄建发作的各代表团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的情况报告,决定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印发各代表团,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正式候选人名单,同意将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全体会议选举。

  会议表决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同意将六个报告和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决定将修改意见的报告印发各代表团;决定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大会副秘书长曾省权作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同意将该报告印发大会;通过了宪法宣誓仪式方案,同意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