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的银行”走到十字路口

10.03.2015  11:35

      93个县800多个村退出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
        2006年始,国家推动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比例缴纳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并能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试点中成立的互助社被称为“穷人的银行”。四川正是全国最早的试点省之一。
        然而,作为特定阶段的特殊扶贫方式,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9年后,站在了“十字路口”。
        试点:资金最高达3.55亿元管理难等问题渐显
        广元市旺苍县,全国最早试点贫困村互助资金两县之一。
        2008年,五权镇中河村贫困户焦道刚打算贷款养猪,信用社因其缺乏技术拒绝放贷。这绝非个案。一项调查显示,农户贷款覆盖率不足10%,贫困村不足5%。人均从金融部门获贷仅65元,而从民间高利贷借入资金竟达190元。
        无奈,焦道刚到村上资金互助社试试,没想到,顺利借到4000元,靠着两间简易猪舍、一头良种母猪便起家了。如今,他年出栏仔猪500头,纯收入达13万元。
        在旺苍,国家共为86个互助社每个注入25万元作为“发展本金”。2006年至2013年底,四川先后在129个县、1734个村开展试点,近25万农户入社,贫困户近8万,占试点村贫困户70%以上。“2013年最多时资金总额3.55亿元,已累计借款近11亿元。”省扶贫办外资中心副主任冯克努介绍,这极大地破解了农民尤其是贫困户生产性资金瓶颈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农村金融环境改善和各种惠农政策出现,许多地方已没有继续试点的必要。”省扶贫移民局总会计师廖蔚表示,资金少、要求高、风险大、专业性强、监管期长,导致基层管好、用好互助金难度大。
        转型:从大向精求变  探索金融扶贫创新
        “把重点放到加强管理和规范上来,防止摊子铺大管理跟不上,由大变精。”廖蔚表示,2013年,《四川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明确退出后,资金或根据社员议定留用于村公益事业,或在县域内调整到有需求的村。
        截至去年底,我省尚保留36个试点县、857个村,资金总额17762万元,12.08万农户入社,贫困户4.04万,占贫困户78.1%。“入社农户平均至少获得2次互助资金扶持,2014年有  76%的贫困户得到支持。”冯克努说。
        探索金融扶贫创新是另一条新路。2009年起,旺苍县在7个村展开试点。
        旺苍扶贫移民局局长李伟介绍,主要是三招:一招是锦旗村以1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作为担保,县信用联社放大1倍比例和基准利率向互助社授信贷款;第二招是2013年以县国投公司10万元担保资金,县信用联社放大1倍比例和基准利率向互助社授信贷款;第三招是2014年互助社以信誉好、有经济实力的10到20户农户信用联保,贵商村镇银行和县信用联社以人行基准利率授信贷款20万元给互助社。“截至今年1月,已累计放款79批398.84万元。”李伟说,创新有效满足农民创业发展需求,也实现了金融机构与农户双赢。
        冯克努表示,我省将重点探索互助金与扶贫小额信贷结合,让金融机构做“批发商”,互助社变“零售商”,破解融资需求。
        目前,有的村资金不够借,有的因产业季节限制资金大量闲置现象也凸显。“让互助社走向联合社也是一个探索方向。”冯克努说,在不突破原有运作模式基础上,成立联合社,满足不同村、不同季节需求,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南江在此方面已经先行先试,希望尽快纳入国家试点范畴。
□记者  李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