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夫妻办离婚遇尴尬 登记信息显示五年前已离

29.07.2015  11:19

  7月28日,成都双流毛华夫妻俩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

  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的谢英(化名)和丈夫最近遭遇一个尴尬,原本想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结果一查询,发现早在2010年便已离婚!

  最关键的是,假如两人现在办理财产登记、出售或其他手续,会不会有麻烦?如果其中一方马上要重新嫁娶,会不会违法?

  事情究竟为何会这样?7月28日,双方来到当年办理结婚证的双流县民政局咨询原因。

  吃惊

  有结婚证被告知已离了5年

  谢英是天府新区万安镇人,丈夫毛华(化名)是金堂县人。两人于2009年8月4日在双流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由于性格原因,两人不时会发生吵闹。2010年6月的一天,两人因为一点小事吵得不可开交,动了离婚念头。两人赌气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

  “因为没带手续,没写协议,在民政局吵了一会儿后,我们就回家了。”之后两年,二人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目前,儿子已有3岁零8个月大。

  今年7月,两人因为一些琐事再次吵上了。这次,两人下定决心要离婚。7月27日,双方协商好,一同到丈夫毛华的户口所在地金堂县办理离婚手续。

  “最后在注销结婚证时,工作人员才发现,婚姻信息登记系统上面显示,我们早在2010年6月就已经离婚了,我们现在是单身!

  担忧

  现在嫁娶会不会犯重婚罪

  谢英向华西都市报记者出示了用手机拍摄的、在金堂县民政局查询到的“四川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其中“离婚登记类”一栏有丈夫毛华已于2010年6月24日离婚的记录。

  “当时我们是闹离婚,但最终没离成。结婚证现在也在我们手上!

  谢英说,这样的结果让她很尴尬:“假如我们现在办理财产登记、出售或其他手续,会不会有麻烦?财产如何公证?如果我们俩其中一人马上要重新嫁娶,会不会违法?

  民政局:信息调整失误 已立即更正

  7月27日下午,谢英找到双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发现,在四川省婚姻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内,确有两人已离婚的信息。工作人员赶紧向上级汇报,并找到该软件的开发商,进行了更改。

  7月28日一早,谢英和毛华再次来到双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该处相关负责人王旭首先向两人致歉,并表示当时未给两人办理离婚。她解释,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可能是由于2010年全省婚姻信息从单一的由各个婚姻登记处负责管理,转向全省联网造成。

  “办理离婚手续,首先是双方的手续已经准备完备,其次是工作人员进行劝解和询问,然后登记上网,待双方写好离婚协议,签字确认后,再注销结婚证,制作离婚证并发放。

  王旭说,谢英和毛华的结婚证并未注销,他们的婚姻是合法的。

  “除了本人、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律师之外,外人是没法查询你的婚姻信息的,而且公检法和律师来,还得向我们出示立案的证据,我们才能提供。”王旭向两人解释,“如果因为此事,在财产登记、买卖房产或下次办理离婚事宜时,给你们带来麻烦,我们愿意出面进行证明和解释”。

  王旭建议看在孩子分上,相互理解,不要离婚,“如果实在要离,现在错误信息删除,能够办理了”。

  结果:为了孩子 暂时不离婚了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王旭将联系方式留给了谢英,夫妻俩离开了民政局。

  对于两人离婚一事,丈夫毛华其实一直反对。“他并不想离,7月27号在金堂查到我们已经离婚的信息,他难过了很久了。”谢英说。

  几个小时后,华西都市报记者再次致电夫妻俩,对于离婚一事,谢英的态度缓和了不少。

  丈夫毛华则从头到尾一直不愿意多说。陪同两人一起前往民政局处理的一位亲人则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表示,两人的儿子已有3岁零8个月,为了孩子,她会尽全力劝他们,“暂时应该不会离了”。

  华西都市报记者 刁明康 摄影 雷远东 实习生 王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