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省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验收工作顺利推进

31.05.2018  03:43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13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局规划发展处组织专家组对乐山市夹江县、攀枝花市米易县、广安市邻水县、德阳市旌阳区、眉山市彭山区等5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期满的县(区)开展验收考核工作,经过现场验收、实地考察、集中考核等程序,上述5个县(区)均顺利通过了验收考核工作。试点期间,5个县(区)紧紧围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在知识产权机构建设、政策施行、工作体系、服务能力、文化氛围等各个方面取得显著进步,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为增强县(区)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县(区)经济加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