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开遴选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
13.12.2017 16:0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根据公告,本次遴选的对象为符合遴选条件的精通法律实务、法学理论,熟悉经济发展、公共管理、科学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相关领域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遴选条件包括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持有律师资格证或者法律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务等。
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提醒,报名需采用信函方式,报名者可登录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站查阅相关信息。(记者 吴浩)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3.12.2017 16:03
我省印发《四川省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我省印发《四川省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人民政府
四川印发《四川省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 组建省法律人才专家库
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新华网四川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