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30.01.2020  15:50

渠县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全县已启动I级应急响应,为减少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集市暂停举办,以减少群众聚集机会和病毒传播途径,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严禁非法转运、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全县所有娱乐场所(电影院、KTV、网吧、酒吧、咖啡厅、茶馆、麻将馆等)和其他公共卫生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书店、洗浴房等)暂停对外开放(营业);暂停一切文化、旅游、体育聚集性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如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县级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施行。

  举报电话:0818—7777777

  特此通告。


   渠县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