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疾控中心:所有疫苗均来自省疾控中心 可以放心使用

22.03.2016  21:28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罗小单)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通报的疫苗未冷藏流入多省一案,引发全社会关注。今日(3月22日),记者从遂宁市卫计委获悉:遂宁市疾控中心所购疫苗均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批签发合格证,都是通过省疾控中心采购,可以放心使用。

  另外,3月18日起,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组织开展违法经营疫苗行为的排查工作,截至3月21日,对辖区内73家疫苗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尚未法现有疫苗使用单位从不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购进二类疫苗和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行为。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部署,遂宁市疾控中心也立即组织人员对近年来遂宁市疾控中心第一类疫苗和采购的第二类疫苗开展了自查。同时经市药监局核查,遂宁市疾控中心所购疫苗均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批签发合格证,都是通过省疾控中心采购,可以放心使用。

  据了解,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遂宁市第一类疫苗由省级相关部门招标采购,由省疾控中心下发市疾控中心后,再由市疾控中心下发至各县区疾控中心。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遂宁市疾控中心中心采购的第二类疫苗,均向省疾控中心进行采购,所采疫苗均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批签发合格证。没有向无资质的任何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

  目前遂宁全市所有第一类疫苗和疾控中心提供的第二类疫苗均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存储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保证在2-8℃或-20℃储存、运输,符合疫苗冷链管理要求,有相应的温度记录,管理规范。

  同时,遂宁市疾控中心要求各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均按要求做好疫苗的冷藏,每日开展2次温度监测,确保疫苗储存规范。

  当前,遂宁全市疾控系统和接种单位冷链系统运转良好。

  全市疾控系统将积极配合食药监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