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争取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资金1.1亿元

03.08.2017  17:16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经过县(市、区)申请、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等公开竞争选拔程序,我省宣汉县、三台县、泸县为2017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市场主体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和规模养殖场实现全量化有效处理进行适当支持,每县安排资金3650万元,共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