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绵高速毒驾逆行撞车致2死2伤男子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

21.11.2014  21:22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王玉姗)11月21日,记者从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获悉,近日,成华区检察院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犯罪嫌疑人祝某。

        案情回顾

      成都男子高速逆行撞车致2死2伤逃逸 事发6日后被拘

        今年10月14日上午,祝某因吸毒产生幻觉,认为有人在追杀他,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悬挂号牌为川AV793*的蓝色“三菱”牌小型越野客车(经查该车使用的牌照系伪造他人车牌)在成绵高速高速逆向行驶,造成正常行驶的一辆小轿车两名乘客死亡、两名乘客重伤。

        事故发生后祝某带伤弃车逃逸,后被民警抓获。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认定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理由充分。

        据了解,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方法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前者为故意,后者则为过失。本案中,祝某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在吸毒后仍然驾驶套牌车,漠视他人生命、健康及公私财产安全,在高速路上超速行驶(该路段为城市主干道,车流量大),其行为已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险,且其后又造成了重大伤亡,其主观上应当为故意(至少是放任的故意)而非过失,故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