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本余告别高墙回归:生物钟难改 凌晨4点半起床

29.02.2016  11:57

  【王本余案】

  1996年,遂宁人王本余在包头因涉嫌强奸杀人被判死缓。2012年12月,真凶李彦明落网,供出曾在包头的案情。2013年,王本余被释放。这一年的11月,他拿到150万元国家赔偿。2014年年初,他回到遂宁。

  王本余回到遂宁两年了,62岁的他梳起了背头,发际线好像一个倒“”字。获得150万赔偿后,他放弃了在老家修葺早已废弃的房屋,选择在城区购买了一套房,80多平方米,价值近46万元。与世隔绝18年的他,这两年来,谨慎地融入。

  生活

  生物钟难改,凌晨4点半起床

  见到记者到来,王本余指着电视,说以前都是天线,从没见过遥控板,学习开电视还费了他不少的劲。除了电视、冰箱,还有热水器、抽油烟机、洗衣机等等,王本余刚开始根本不会使用,全是亲朋一样一样教会。

  “刚出狱时,特别是屋里的家电,他几乎都不会用,就像一个傻子。”王本余的幺妹说。

  2日早上6时许,天还没亮,王本余就起床了,煮了两个荷包蛋。吃完早饭,他便出门,来到了小区的涪江河堤,背着双手散散步。这也是他在遂宁城区不变的生活方式之一。

  两个小时跑完后,他回到家中洗漱。他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虽然现在有了自由,但在狱中形成的生物钟已经难以调整,夏天凌晨4点半,冬天早上6点,他不需要闹钟就会自动起床,然后吃早餐、跑步。也正是因为他的跑步,已经62岁的他,身体依然很棒,在当天只有1℃的天气下,他穿着一件薄毛衣和一件薄外套。

  未来

  找个伴儿安度晚年

  “近20年牢,弟弟、妹妹只来看过我一次。”王本余也曾觉得兄妹情淡薄,但他理解,“都是农民,哪个能有办法?”但是,他和养女的感情是例外。

  出事后,养女被送进福利院,15岁时出了福利院,不上学,耍了朋友,还生了孩子。“都怪我没养好她。”王本余自己也愧疚,出狱后,他给了养女3万元。但是,养女后来想和父亲再要个七八万在打工所在地福州买房,王本余没给。

  “能给表叔借70万,自己的女儿不管?”养女要和王本余打官司,让他用钱偿还没尽到的责任。王本余一气,说出隐情,“你不是我亲生的。”最终,官司没有打成。

  王本余回到遂宁后,妹妹要给他找个对象。王秀兰会给大哥把关,“年轻的不找,没收入的不找。”王本余称,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一个伴儿,安度晚年。

  成都商报记者 汤小均 姚永忠 摄影报道

  借钱

  借出70万,他对社会无戒心

  目前,王本余自己卡里的存款并不多,但每个月会收到表弟给他的7000元利息,一年下来利息超过8万元。因为在拿到150万元赔偿金后,除了买房花去的46万元及刚释放后的开支、给弟弟妹妹和养女的钱,剩下的钱借了70万元给表弟。

  “当时,他要给工人们发工资,资金周转不过来。”王本余说,他和表弟从小长到大,关系很好,表弟需要资金周转,他就借了。但这钱不是白借,打了借条,表弟还按1分利息每月给他结息。

  此外,妹妹因为做生意找他借了10万元,两个弟弟找他借了一点,堂侄因为装修新房找他借了2万。

  “最少的时候,我只剩下一两万块钱。”王本余说,其他亲戚朋友都知道他的大部分钱已经借出,所以也就没有其他亲戚和朋友找他借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