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实施独生子女照料父母假 每年不低于三天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李媛莉
6月18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草案第三十条提出,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正方观点
制度设计体现人性关怀 为独生子女解压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获知独生子女假征求社会意见,32岁的成都市民李轲很感慨,“从制度设计角度来说,这个假很好,体现了人性关怀。”李轲夫妻俩都是独生子女,李轲坦言自己被养老负担压得有点喘不过气,“不仅指物质上的压力,也包括对父母精神慰藉的压力。”他认为,独生子女照料假不仅是关爱老年人,同时也是为独生子女减负。
对于《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的请假条件,李轲却有顾忌:“如果请假意味着父母身体不适,当然宁愿不请这个假。”李轲补充说,接下来则应该在保障假期落实方面下功夫,“不能成为‘空头支票’。”
独生子女假有限制条件 是探亲假的补充福利
今年63岁的肖大爷已经退休养老,四川拟设立独生子女照料假深得他心。在肖大爷看来,这是对探亲假的补充福利,具有灵活性和应急功能。
“我有两个子女,这个假对我没有直接影响,但我还有觉得好,”肖大爷告诉记者,他注意到独生子女照料假的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说明是父母年纪大了,生病了才能请的假,这个时候确实需要假。”肖大爷称自己很支持设立这样的假期。
反方观点
与其设立“独生子女假” 不如先把探亲假用好
听到四川拟设立独生子女照料假的消息,85后独生女陈亭并没有为这个新规点赞。“现在连探亲假都不能保证,再为独生子女增加照料假又怎能落实到位?”陈亭认为,与其给独生子女开“空头支票”,倒不如把探亲假规定进一步完善。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从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出台开始,探亲假已经存在了36年,但仍然有许多人“不知道”“不敢请”,探亲假和现实“脱节”的尴尬可见一斑。比如探亲假规定“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昼夜”“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对于在外地工作的子女来说,意味着即使严格保障假期,见到父母的次数依然很少。
有失公平 多子女家庭也有赡养压力
“给独生子女增加照料假,难道说多子女的家庭就没有赡养压力吗?”单靖亦不是独生子女,正在读高二的弟弟比她小13岁。对独生子女照料假她并不赞同,认为这是保障独生子女家庭福祉的规定,却造成对多子女家庭的不公平待遇。
“我虽然不是独生子女,但因为弟弟和我年龄相差太大,所以我不仅有赡养父母的压力,还有照顾弟弟的压力。”单靖亦觉得,新政应该保障公平性,“探亲假,所有的子女就都可以请,不在于独生还是非独生。”
单靖亦也认为应该如何人性化地完善探亲假,“比如子女与父母居住在不同城市,甚至不同省份、不同国家,就应该根据不同情况,综合考量和科学设计假期规定。”
/各方声音
网友“一点水”:不管是独生子女照料假,还是探亲假,根本还是落到了传统的“养儿防老”上。靠情感、靠道德、靠人伦维系的养老方式终究是杯水车薪。养老不仅是家庭,更是社会和政府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
退休工人姚新友:独生子女照料假不能纸上谈兵,最后变成“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假期制定很容易,但是谁来执行,谁来监管呢?我过去上班的时候,法定假、年休假和探亲假都没有真正兑现,现在我的子女节假日加班双倍工资等也没有执行,再提立什么新假期新福利,千万不要又是打白条。
企业负责人彭立飞:对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过去国家并没有规定,独生子女照料假是否一样呢?作为企业负责人,同样也是为人子女,我觉得新规制定或者执行,最重要的是权衡相关者利益,也就是用人单位、子女和老人三方,个人觉得增设假期可操作性最关键。
/互动
7月13日前 可向省政府法制办反馈意见
探亲假有望升级为独生子女照料假,消息一出随即引发全社会热烈讨论。如果你对《条例(修订草案)》有好的修改意见,可以在2017年7月13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函请寄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法处(邮编610016),传真028-8660404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