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公布燃气灶具抽检情况有10批次不合格

04.01.2016  23:50

        中新四川网1月4日电 (记者 刘忠俊)4日,四川省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流通领域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抽检情况,10个批次燃气灶具不合格,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依法查处。

        “春节”快到了,不少消费者想趁节日销售的优惠,添置点家用器具。在购买和选择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燃气灶具时,作为消费者的你有没有过疑惑:选什么?安全吗?怎么选?合格吗?

        据了解,为保节日消费安全,四川工商从省内部分市州抽取了60个批次的家用燃气灶具,抽检发现有10个批次燃气灶具不合格,不合格率17%。

        本次抽检中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一般结构、热效率等。其中,有3个批次燃气灶具涉及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合格,按照标准规定,燃烧时烟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应小于等于0.05%,人体吸入过量的一氧化碳会对身体造成危害,有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甚至死亡。

        造成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单位对产品结构、配件设计匹配不合理,造成燃烧不充分;有些厂家直接购买配件组装,无相应的实验、检测手段;还有因各地气源差异,到销售地后未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导致一氧化碳超标。此次抽检不合格的燃气灶具中就有6个批次涉及到热效率不合格。

        据介绍,标准规定台式家用燃气灶具热效率应大于55%,嵌入式家用燃气灶具热效率应大于50%。热效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灶具结构设计不合理或安装偏差,以及燃气种类适配性差等。

        四川省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燃气灶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购买时需注意核对燃气种类,查看产品有无熄火保护装置,要购买正规渠道销售、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由专业的人员正确安装,不要自行拆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