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局节前抽检查处不合格燃气灶具10批次

04.01.2016  17:10

  记者今(4)日从四川省工商局了解到,省工商局结合近期启动的“红盾春雷2016”行动以及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暖冬行动”,对流通领域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进行了抽查检验,并对不合格燃气灶具进行查处。

  据悉,本次抽检从省内部分市州抽取60个批次的家用燃气灶具,抽检发现有10个批次燃气灶具不合格,不合格率17%。本次抽检中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一般结构、热效率等,其中有3个批次燃气灶具涉及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合格,按照标准规定,燃烧时烟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应小于等于0.05%,人体吸入过量的一氧化碳会对身体造成危害,有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甚至死亡。造成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合格的原因,一是生产单位对产品结构、配件设计匹配不合理,造成燃烧不充分;二是有的厂家直接购买配件组装,无相应的实验、检测手段;三是因各地气源差异,到销售地后未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导致一氧化碳超标。不合格燃气灶具中有6个批次涉及到热效率不合格。据介绍,标准规定,台式家用燃气灶具热效率应大于55%,嵌入式家用燃气灶具热效率应大于50%。热效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灶具结构设计不合理或安装偏差,以及燃气种类适配性差等。

  省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燃气灶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购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核对燃气种类。选购家用燃气灶时,应检查燃气种类是否与家庭使用的气种一致,如家庭使用的是天然气,一定不能选购燃气种类为液化石油气的产品,不同燃气种类的家用燃气灶不能互换使用。

  二是查看产品外观。有无熄火保护装置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观察炉头位置是否有两根探头。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可做现场试验,用水浇灭或用风吹熄火苗,如果一分钟内不能自动切断燃气的,熄火保护装置可能已经失效。

  三是购买正规渠道销售、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观察包装和说明书上有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识和编号,由专业的人员正确安装,不要自行拆装。

  四川台记者 苏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