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关注:一纸公证书 漫漫“证明”路

11.05.2015  14:19

  2000年,父亲和继母离异后,成都市民周女士的家中只有父亲周军(化名)和自己。上个月,70多岁的父亲去世,留下总共只有410元存款的存折。银行告诉她,要把这一笔存款取出来,她需要证明自己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这需要到公证处开具《继承权公证书》。开具《继承权公证书》,周女士必须要出示父亲的婚姻状况材料,她不但要证明父亲周军没有非婚生子女,还要证明已经去世30多年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在社区、街道办、派出所、民政局、父亲生前的工作单位、公证处等七八个地方,来回奔波了整整一个多星期后,周女士被告知,开具一份《继承权公证书》的费用需要200-400元。

   要取出亡父存款 需证明她是唯一合法继承人  

  周女士家住成都市青羊区玉宇路,从2000年以来,一直与父亲周军两人住在一起。上个月,74岁的父亲因病去世。周女士清理遗物时,发现父亲生前使用的几个存折和银行卡还留下一些钱。凭着父亲生前透露的密码信息,她把一张银行卡里的存款取了出来。但对于三存折,她显得无能为力。周女士说,三张存折分别有140元、155元、115元,总共410元。“可能因为钱太少,父亲去世之前,并没有提起过存折的事情。

  周女士以为,她只需要拿存折、父亲的身份证、死亡证明、证明父女关系的户口本等证件到银行,就能顺利取出存款。可她万万没想到,为了取出这410元钱,她开始了漫长的“证明”之路。

  5月4日,她拿着准备好的证件到了这个银行网点。银行工作人员看了一遍她提供的全部证件,拒绝给她办理取款业务。银行工作人员说,按照继承法规定,妻子、父母、儿女都是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周女士的户口本只能证明周女士是周军的合法继承人,但并不是唯一的。因此,周女士需要到公证处去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证明她是父亲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才能取走存款。随后,周女士去了多家银行,银行工作人员都提出了上述要求。

  要办理财产继承公证书,证明周女士是周军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摆在周女士面前的难题可不小。在继承法中,父母、夫妻、儿女是第一继承人。要证明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周女士需要提供足够的材料,逐一证明其他的人员在现实中无法继承周军的财产。

   证明父亲无非婚生子女  

  周女士说,父亲有过两段婚姻。1982年与自己的亲生母亲离婚时,只有她一个女儿。1987年到2000年,父亲与继母有过一段婚姻,但两人并未生育,也没有过继收养儿女。2005年,父亲从成都一家单位退休。但这并不能证明周女士是周军的唯一儿女。

  周女士说,青羊区民政局只能提供父亲在2005年到2015年去世期间的婚姻登记情况,显示是没有再婚。“与继母2000年离婚后到2005年这段时间,我父亲的婚姻关系不明确。”周女士说,青羊区民政局表示,因为没有电子存档,无法提供这时期周军的婚姻情况。周军是否可能有非婚生子女并不明确,也就是说,周女士无法证明她是否还有兄弟姐妹。

  周女士尝试着到父亲生前的单位开具父亲的婚姻证明,不过对方回应,他父亲已经退休多年,无法查询,同时也无法证明其婚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