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取消530种低价药最高零售价(清单)
08.05.2014 14:32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宣布,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取消280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有关做好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要求,抑制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今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为规范企业定价行为,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对价格变动频繁或变动幅度较大的,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测,必要时开展专项调查;对不合理提价要依法重点监管;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据价格管理部门和一些药企介绍,近年来,一些药企在政府药品招标采购中恶性竞争,部分纳入医保范围的低价药招标价格远远低于生产成本。加上原材料、劳动力和环保等成本不断上涨,部分药品用途不广、用量少等原因,一批日均费用数元以下的药品厂家限产或停产,导致患者用不上低价质优的药品,其中包括部分急救用药,如每片几分钱的治疗心衰用药地高辛。
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价格研究所所长常峰说,新政策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在药品价格管理中的实践,能够调动药企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有助于保障低价药品供给,在保障患者健康福利的前提下降低药品的总体费用支出。(记者 江国成 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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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2014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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