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种低价药取消最高零售价

09.05.2014  10:55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张想玲)云南白药酊、三金片、速效救心丸……一批“家常”低价药今后将不再限价。5月8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取消283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2014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近年来,一些药企在政府药品招标采购中恶性竞争,部分纳入医保范围的低价药招标价格远远低于生产成本。加上原材料、劳动力和环保等成本不断上涨,部分药品用途不广、用量少等原因,一批日均费用数元以下的药品厂家限产或停产,导致患者用不上低价质优的药品,其中包括部分急救用药,如每片几分钱的治疗心衰用药地高辛。

        华西都市报记者查询得知,低价药品共533个品种1154个剂型。其中,天士力的复方丹参滴丸,中新药业的清咽滴丸、速效救心丸,精华制药的王氏保赤丸,通化东宝的镇脑宁胶囊,桂林三金的蛤蚧定喘胶囊、三七血伤宁胶囊、三金片,白云山的消渴丸、乳核散结片、障眼明片,云南白药的云南白药酊、云南白药散剂,太龙药业的双黄连合剂,千金药业的妇科千金片等独家品种纷纷被列其中。

        “从政府层面来讲,将通过市场监测、专项调查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手段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防范企业滥用定价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川省发改委有关人士说。

        定价“松绑”基本不会增加患者负担

        国家综合考虑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统一确定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低价药标准可以进行动态调整。

        为低价药定价“松绑”,会不会增加消费者负担?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说,取消低价药品限价,市场价格不会出现普涨,加上低价药品报销标准较高,基本不会增加患者负担。而且低价药品和高价药品间大都存在替代关系,合理调整低价药品价格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供应积极性,优化用药结构,从总体上看,有利于促进医药费用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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