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历史跨越 攻克深度贫困——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新华社记者侯雪静
17日是我国第4个扶贫日,也是第25个国际消除贫困日。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当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人心,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实现历史跨越,年均减贫1300万
“与前几轮扶贫相比,这次脱贫攻坚,不仅减贫规模加大,而且改变了以往新标准实施后减贫规模逐年大幅递减的趋势,这是从未有过的。”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五年来,贫困人口规模大幅减少。2012年至2016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由9899万人减少至4335万人,累计减少5564万人,2017年减贫人数预计也在1000万人以上,5年年均减贫1300多万人。此外,国家确定贫困县以来也首次实现总量减少,当前有井冈山、兰考两个贫困县率先脱贫摘帽,今年还将有一批贫困县脱贫摘帽。
五年来,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善。贫困地区路、水、电、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取得了长足进步。贫困地区自然村通电接近全覆盖,通电话比重达到98.2%,道路硬化达到77.9%。在自然村上幼儿园和上小学的农户分别达到79.7%和84.9%,均较2012年有明显提升。
五年来,农村脱贫致富能力得到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实施,不仅让贫困群众享受到了扶贫政策的支持,而且改变了他们的思想观念,增强了发展能力,激发了内生动力。不仅让基础条件较弱的贫困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促进了基层干部工作作风转变,提升了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建立制度体系,夯实脱贫基础
为确保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中央建立脱贫攻坚责任、政策、投入、动员、监督、考核六大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制度保障。
——建立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根据“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管理体制,出台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中西部22个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
——建立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各部门出台200多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地相继出台和完善“1+N”的脱贫攻坚系列文件,很多“老大难”问题都有了针对性措施。
——建立脱贫攻坚投入体系。财政扶贫资金大幅增加,2013年至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2787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2.7%;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投入182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6.9%。
——建立脱贫攻坚动员体系。确定10月17日为我国的扶贫日,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实施“携手奔小康”行动。加大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军队和武警部队帮扶、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帮扶力度。
——建立脱贫攻坚监督体系。中央巡视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内容。国务院扶贫办设立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把各方面的监督结果运用到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中。
——建立脱贫攻坚考核体系。中央出台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对2015年工作成效试考核基础上,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正式考核。
采取超常规举措,攻克“贫中之贫”
“深度贫困是当前脱贫攻坚短板中的短板,将采取超常规举措攻克深度贫困。”刘永富说。
现在中央确定的深度贫困地区有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云南怒江、甘肃临夏等“三区三州”,这些地区致贫原因复杂,贫困程度很深。在未来4年时间里,完成这些地区的脱贫任务十分艰巨。
针对这些“贫中之贫”,在剩下的4年时间里,国务院扶贫办具体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中央统筹,重点支持“三区三州”。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等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各省区市统筹整合资源,聚焦深度贫困,集中力量攻坚。二是落实部门责任,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和解决深度贫困问题。主要解决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兜底保障、饮水安全、住房安全等问题,并加大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基础设施、土地政策等力度。三是省负总责,解决区域内深度贫困问题。包括落实脱贫攻坚责任、确定本省深度贫困地区、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