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初率队到泸州市调研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工作

25.08.2020  01:00

下好“一盘棋” 如期“立良法” 守护赤水

 

 

  悠悠流淌的赤水河,不仅是风光秀丽、孕育佳酿的“美景河”“美酒河”,也是谱写红色史诗的“英雄河”。为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和省委部署要求,助力打造长江上游生态屏障,8月12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新初率队到泸州市古蔺县、合江县,围绕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工作进行调研。

  三天来,黄新初一行深入古蔺县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太平镇“古镇新区”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二镇郞酒厂、合江县赤水河入长江口、真龙镇、先市镇等地,调研赤水河流域城镇、农村和企业生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情况,实地察看赤水河入长江口水质,了解保护和利用水资源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情况。

 

 

 

  在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座谈会上,黄新初听取了泸州市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的工作汇报、立法保护的意见建议。他充分肯定泸州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赤水河流域保护方面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泸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积极参与条例草案的起草、审议等工作,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做好相关立法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他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梳理、积极吸纳,对法规草案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

  黄新初就做好赤水河流域立法工作讲了几点意见:第一,把握立法方向。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也是长江大保护的重点河流。要充分认识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的重大意义,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关于保护赤水河、保护长江的战略部署,以立法的形式,上升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规范,融汇成全社会共同行动。第二,研究立法需求。赤水河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要准确把握赤水河流域保护的特点规律,以立法需求为导向,研究生态保护需求、经济发展需求、文化传承需求、社会治理需求、民生改善需求,科学构建保护条例的重点内容和关键条款。第三,聚焦立法重点。围绕形成三省共同的条例文本,明晰法定责任、创新制度设计、坚持规划引领、强化区域联动、突出系统治理,最大限度发挥赤水河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四,创新立法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强化人大主导机制,建立纵向对接机制,形成横向协作机制,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立法工作步伐,确保如期完成立法任务。赤水河流域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强化全流域“一盘棋”思维,确保制定一部好的、管用的、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良法”,努力实现赤水河流域保护的最佳效果。

 

 

 

  座谈会上,泸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表示,将全力配合四川、贵州、云南三省制定好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做到同步制定标准、同步落实责任、同步抓好执法,全力构建条例与规划相衔接的保护体系,建立完善分层次的协调和监督机制,合力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就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区域协调机制、推动跨区域合作、完善联合预防预警机制、统一保护饮用水水源、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红色文化传承保护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焦伟侠,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泸州市委书记刘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国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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