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院集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 多人获刑

25.06.2014  19:50

   四川在线消息(万晓波) 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为震慑毒品犯罪,提高全民拒毒防毒意识,6月25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5起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被告人付某、刘某、龚某等11人多次从云南购买毒品至泸州后贩卖他人,涉案毒品达1000余克。被告人付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被告人郭某原系泸州某医院医师,因欠下巨额赌债,与被告人徐某共谋贩卖毒品牟利,被告人艾某帮助运输、分装毒品,涉案毒品达1500余克。被告人徐某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郭某、艾某也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相应刑罚。

  此外,泸州中院还对被告人吴某等5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被告人袁某、程某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以及被告人荣某、周某运输毒品一案进行了宣判。

  在下一步工作中,泸州中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突出毒品犯罪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继续加大禁毒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特别是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为建设“法治泸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