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立法专家座谈会

25.03.2019  09:30

  《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进一步做好条例草案的立法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立法专家的立法咨询作用,拓宽专家学者参与地方立法渠道,3月1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立法专家座谈会。

 

 

 

  来自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立法专家围绕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业、生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环保约谈、环境信息公开等问题,就进一步完善相关水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从严加强水环境保护责任、细化具体水环境保护要求、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展开热烈讨论,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具体建议。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表示,感谢各位立法专家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积极参与和专业的意见建议,项目组将立即着手汇总梳理各位立法专家的意见并逐条认真研究,继续做好条例草案的统审服务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明劲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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