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名民警获授“四川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21.11.2018  10:00

  11月20日,省公安厅开展首次“四川公安荣誉授予日”活动。

  华西都市报讯(见习记者钟晓璐记者吴柳锋)11月20日,省公安厅开展首次“四川公安荣誉授予日”活动。记者了解到,从今年起,四川省将每年的11月20日设立为“四川公安荣誉授予日”。

  会上表彰了都江堰市公安局等24个“四川省优秀公安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预防处理处重大案件侦查大队等112个“四川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邵军涛等30名“四川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廖林等260名“四川省优秀人民警察”。

  1952年11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印章正式启用,标志着四川省公安厅正式成立。为了永远记住这个神圣的日子,致敬荣誉,四川省公安厅党委研究决定把每年的11月20日确定为“四川公安荣誉授予日”。

  这次全省公安机关首次荣誉授予仪式包括光荣退休荣誉仪式、新警入警荣誉仪式、晋升警衔荣誉仪式、立功授奖荣誉仪式以及四川省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颁授荣誉仪式。

  原四川省公安厅禁毒缉毒总队调研员戈文光手捧金质奖章,难掩心中激动之情。由于工作需要,戈文光极少身着警服,甚至很多身边人都不知道他是警察。戈文光笑着说,“一生从警,无怨无悔。我一直将‘隐形的警服’穿在心里,这辈子也不会脱下。

  原眉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辜永忠说:“感谢厅党委对我们退休民警授予的这份荣誉。参加工作40年的时间,收获的荣誉不计其数,但这一份荣誉对我而言格外重。

  与此同时,全省各地公安机关也纷纷举行了形式多样的荣誉授予日活动。泸州、广元、广安、德阳、南充、自贡、资阳、宜宾、内江、乐山等地公安机关还对荣誉授予仪式进行了现场图文直播,并同步组织开展了荣誉授予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