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路盗树 两棵百年桢楠1小时锯成六截
两棵高约18米的百年楠木被锯断。
森林公安现场取证。
去年12月21日凌晨2点,被轰鸣声震醒的村民,发现位于大邑县沙渠镇的两棵百年桢楠被砍伐。一夜之间,近20米高的桢楠被人从根部锯断,只剩下手掌高的树桩。四周散落着细小枝桠。树的周围,本是施工后堆起的泥巴,竟然多了一条路出来,路上还有被重型货车、挖掘机碾压过的痕迹。村民们怀疑有人偷树,马上报了警。
21日,大邑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两位被告人张霆和刘雷,当庭交代了自己犯罪过程。事实上,早在半年前,张霆就“相中”了这两棵百年桢楠,直到去年12月21日,伙同刘雷一起,动用挖掘机,硬生生从施工泥巴中,挖出一条路。再用货车,将被锯断成的六截木材,偷偷运往附近一场地内。
而这两棵被盗伐的桢楠,有着150年树龄,是自1963年就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当地居民对它们相当珍惜。附近修建水渠,也专门绕树设计。
踩点半年 决定挖路盗树
根据日前两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以及昨日在大邑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的交代,其实早在去年五六月份,张霆就盯上了这两棵百年桢楠。
当时,张霆在经过沙渠镇,发现了这两棵桢楠树。由于此前曾从事过树木买卖生意,张霆知道这两棵直径超过30厘米的桢楠,林业部门是不允许砍伐的。于是便起了歹心,找到了刘雷决定盗伐。
去年12月20日晚上11点,刘雷开车到现场“踩点”。因为周围都是泥土堆,货车根本开不进去,两人谋划找挖掘机挖出一条路,然后再用货车运。
第二天晚上11点,刘雷开着小车载着张霆,再次出现在桢楠现场。他们现场指挥一辆小型挖掘机,平整出一条通往树位置的道路。刚平整出的泥土路较松软,货车一进去就陷进泥巴里。“还是挖挖机帮我拖才把车拖出来。”货车司机作为证人在庭审现场说。
深夜盗伐 两棵树被锯断
这两棵树龄超过150年的桢楠,上面还挂着古树名木的牌子,但是在盗伐者的砍伐下,在一个小时内就被锯成六截。
事发当晚12点过,三个工人用电锯对准桢楠根部,两棵高约18米的桢楠,在十几分钟内就轰然倒地。在之后的一小时内,两棵树被锯成4米左右长的木头,共六截。
这时,货车陷入泥巴,只能让挖掘机把六截断木运送到货车上。在装货结束后,刘雷等人把盗来的木材运到安仁镇。此时,已经快到凌晨3点。在支付完挖掘机司机、货车司机、三名工人的工钱之后,几人便离开。
准备出货 朋友圈贴图推销
在张霆等人带着桢楠离开现场后不久,附近的村民就发现古树被盗了,并当即报了警。
而在“收获”木材后,张霆和刘雷开始谋划“出货”。去年12月23日,这六截木材被张霆拍成图片,贴在自己的朋友圈中推销。同时,通过彩信的方式,将这堆木材照片,发给“老买主”。图片中,六截被锯断的桢楠被垒成小山,塑料布被完全揭开,正面、侧面,几乎每个角度都有。
连续几张图被编成一条彩信,在这天中午,分别发给了两个联系人。而发送这个短信的电话卡,并非张霆本人的电话卡,而是他让刘雷用自己的身份证申请的新卡。
在案发之后的一天,当地公安机关在刘雷家中将其抓获。今年1月8日,在妻子陪同下,张霆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判决 两人获刑三年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两人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大邑县人民法院就此案当庭宣判。经测量和鉴定,被盗伐的桢楠超过3立方米,属国家II级重点保护植物。被告人刘雷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考虑到张霆有自首情节,身患残疾,最终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