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根治欠薪 农民工工资将由总承包者直发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6月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相分离,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发放”。这是继建设施工领域建立欠薪处理责任制一年多时间后,我省治理农民工欠薪的又一项治本之策。
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介绍,我省自2012年开始实施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以来,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11年来首次趋稳趋缓。
去年全省欠薪人数比往年平均值下降36%
据省人社厅统计,与同期比较,2013年我省欠薪31.1万人,比2003年以来10年平均欠薪人数下降36%,其中比2012年下降37%;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清理拖欠4.9亿元,比上年下降31%。
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农民工欠薪问题,主要发生在建筑领域。从近年人社部门查处的欠薪案件来看,90%以上是建筑市场出现的问题。
根治“年年清年年欠” 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者直发
省人社厅分析,农民工工资屡屡被拖欠的原因,一是建筑劳务“以包代管”,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导致农民工缺乏劳动关系支撑,工资支付出现多重责任主体;二是欠薪治理“权责分治”,农民工欠薪治理的格局一直是监管权力在建设主管部门,问题处理在人社部门。
为打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年年清年年欠”的周期怪圈,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规定由工程款拖欠、非法转包分包、工程纠纷等原因引起的源头性欠薪案件,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协调解决。这一制度落实了主管部门清欠、监管的主体责任,首开了全国欠薪治理权责统一的先河。欠薪处理责任制实施一年多来,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在主管部门主动介入下,得到很好解决,在全国普遍严峻形势下,我省2013年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11年来首次趋稳趋缓,与往年同期相比有明显好转。
不过,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人士认为,建立建设施工领域的欠薪处理责任制,只是引导项目主管部门从源头上治理农民工欠薪。真正触及农民工欠薪治理的治本之策,则是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相分离,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发放。这一点,在今年5月17日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中,已经明确。相关人士认为,这一举措,有望终结多年来农民工欠薪案件“狼烟四起”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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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5个月
173名“老赖”被司法拘留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记者6月2日从省法院获悉,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5个月以来,截至5月底,全省共执结案件7679件,执行到位标的3.31亿元。
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自2013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14年6月结束。专项活动期间,省法院将涉民生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作为重点惩戒对象,依法将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开曝光、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强化执行威慑,促使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截至5月底,全省各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涉民生案件失信被执行人11人,司法拘留173人,罚款15人,限制出境43人,限制高消费140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470人。在强有力的执行威慑下,有445件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兑现案款3134.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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