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根治欠薪 农民工工资将由总承包者直发

03.06.2014  11:17

从“狼烟四起”到11年来首次“趋稳趋缓

本报讯 (记者 刘春华)6月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相分离,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发放”。这是继建设施工领域建立欠薪处理责任制一年多时间后,我省治理农民工欠薪的又一项治本之策。

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介绍,我省自2012年开始实施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以来,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11年来首次趋稳趋缓。

去年全省欠薪人数比往年平均值下降36%

据省人社厅统计,与同期比较,2013年我省欠薪31.1万人,比2003年以来10年平均欠薪人数下降36%,其中比2012年下降37%;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清理拖欠4.9亿元,比上年下降31%。

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农民工欠薪问题,主要发生在建筑领域。从近年人社部门查处的欠薪案件来看,90%以上是建筑市场出现的问题。

根治“年年清年年欠” 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者直发

省人社厅分析,农民工工资屡屡被拖欠的原因,一是建筑劳务“以包代管”,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导致农民工缺乏劳动关系支撑,工资支付出现多重责任主体;二是欠薪治理“权责分治”,农民工欠薪治理的格局一直是监管权力在建设主管部门,问题处理在人社部门。

为打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年年清年年欠”的周期怪圈,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规定由工程款拖欠、非法转包分包、工程纠纷等原因引起的源头性欠薪案件,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协调解决。这一制度落实了主管部门清欠、监管的主体责任,首开了全国欠薪治理权责统一的先河。欠薪处理责任制实施一年多来,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在主管部门主动介入下,得到很好解决,在全国普遍严峻形势下,我省2013年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11年来首次趋稳趋缓,与往年同期相比有明显好转。

不过,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人士认为,建立建设施工领域的欠薪处理责任制,只是引导项目主管部门从源头上治理农民工欠薪。真正触及农民工欠薪治理的治本之策,则是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相分离,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发放。这一点,在今年5月17日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中,已经明确。相关人士认为,这一举措,有望终结多年来农民工欠薪案件“狼烟四起”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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