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24.07.2018  00:35


本网消息(文/图 刘剑)7月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在川部分高校合作共享座谈会在该院审判大楼会议室召开,我校副校长唐毅谦出席座谈会并代表成都大学与省高院签署合作协议。



来自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10所在川高等院校的领导和法学专家就高校与法院系统共同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共建师资队伍,共同申报课题,学生实习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主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唐毅谦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师资队伍双联合培养、学生实习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我校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回顾了我校和省高院、市中院和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的合作历史,希望成都大学与省高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在总结讲话中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高校和法院系统的合作机制,畅通渠道,以项目为抓手,合作共赢,提高司法公信力,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


我校2017年曾聘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三名资深法官作为法学专业兼职教授,2016年派出一名法学专业教师在省高院挂职锻炼一年,每年都安排数十名学生在省高院实习。此次作为首批10所在川高校代表之一与省高院签订合作协议,标志着我校法学专业在省内的影响力正逐步提高,我校与省高院的合作迈上了新台阶。


(责编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