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汪明义参加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在川部分高校合作共享座谈会

23.07.2018  12:20

  7月20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与在川部分高校合作共享座谈会在省高院审判大楼三楼视频会议室举行,此次会议旨在推动全省法院进一步提升培训教育工作水平,与川内高校共享优势教育资源。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熊焱,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时小云,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国家法官学院四川分院院长、四川法官学院院长刘学锋及来自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成都大学、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高校的领导参加会议,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汪明义代表学校参加会议。会议由熊焱主持。


座谈会现场

  会议现场观看了四川法官学院专题片《回顾与展望》。

  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时小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各高校领导签订合作协议,汪明义代表学校与省高院签订协议,双方将围绕院校优势资源共享展开合作。


汪明义校长代表学校与省高院签订协议

  会上,各高校参会代表进行座谈发言,汪明义在发言中就四川师大与省高院开展合作互动情况、四川师大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使命与优势、法治研究视野的转变等方面进行了介绍。他说,近年来,四川师大法学院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的指导下发展快速,已同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包括安排老师、学生分别到省高院挂职、实习,省高院安排全省“十佳法官”来到川师大参与法律人才培养,指导模拟法庭训练与竞赛,双方共同合作完成多项课题等。在新时期,全校师生正践行着引领区域教师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传承创新中华文明的“四大使命”,尤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社会方面,四川师大具有培养未来中小学教师和青年学生法治精神的得天独厚的优势。教育部在四川师大建立了以“三基地、一智库”(面向全国的法治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人才培训基地、青少年法治援助基地,教育部法治协同创新智库)为定位的青少年法治中心,从中也可以看到四川师大在青少年法治建设上优势突出。汪明义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时代发展课题,四川师大法治研究视野将置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时代大背景之下,学校将全面落实协议内容,争取实现好的收获,也希望双方努力合作,实现共享发展。

  王树江在讲话中介绍了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在川高校开展合作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加强院校合作的三条建议。他说,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在川部分高校签订合作协议标志着四川院校合作再上新台阶,四川开展院校合作由来已久,各方主动作为、积极创新,相互提供挂职锻炼、学术交流、教育培训等机会,营造法学研究和实务工作者之间的对话机制,为法治四川建设贡献出了自己积极的力量。“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在四川省委指导下,院校合作开展卓有成效,川内各高校每年输送大量学生到全省法院实习,全省法院也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等方面向在川高校借力借智。王树江说,四川法学家队伍力量雄厚,律师数量庞大,高校法学研究资源丰富,加强院校合作,共同推进法治四川建设,一是要完善机制,畅通渠道,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合作共享;二是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谋求更大幅度协同发展,通过双向培养、人才交流、资源共享、凝聚共识等方式共同发展;三是要加强学习,相互支持,共同建设更好的司法公信,通过院校合作,让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相互理解、相互认同、相互支持。希望院校双方共同努力,共同营造良好院校合作的氛围,让四川司法和法律教育事业发展更加美好。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在会上作讲话


汪明义校长在会上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