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五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
□本报评论员
社会体制改革,一头连着民生冷暖,一头关联公平正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核心是处理好社会建设与治理的关系,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发展环境。
社会领域改革直接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无论是教育公平、就业创业、收入分配,还是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都是群众最为关注、最能直观体现公平正义程度的改革领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因此,新一轮改革如果不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下去。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要把完善民生制度安排、守住基本民生底线作为一项基础性任务,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着眼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起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做到保基本、全覆盖、相衔接,基本构建起就业、社保、住房、养老服务体系。要着眼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完善劳动报酬增长机制,加大分配调节力度,继续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要着眼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资源均衡化配置,重点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让城乡群众更直接更公平地享受到社会公共服务。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要加快改革计划经济体制沿袭下来的“管治”模式,构建起由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共同治理格局,开启现代社会“共治”新阶段。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对社会单向管理与治理,随着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化,社会多元化特征越来越突出,与之相适应,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新型社会治理格局。要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着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注重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凝聚群众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有序。
社会就是你我他,社会关系千万家。我们要按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把准改革方向,采取有力有效的举措,不断把社会体制改革引向深入,为我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营造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