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来牟镇开展“三双活动”激活力助脱贫

16.06.2018  00:08

 

(1)开展“双评价”。贫困户对帮扶责任人是否将扶贫政策宣传到位,是否协助贫困户制定有效规划,是否帮助贫困户脱贫增收等方面进行评价;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是否存在明显“等靠要”思想,是否参加各类技能培训,是否主动发展产业等方面进行评价。

(2)进行“双奖惩”。每年评选出5名“好帮手”帮扶责任人予以奖励,每名奖励人民币400元;对不认真履职尽责的帮扶责任人给予思想教育或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每年评选出5户“脱贫之星”贫困户予以奖励,每户奖励人民币400元;对违反村规民约、等靠要思想严重的贫困户,给予1-6个月不等的“歇帮”观察期。

(3)取得“双成效”。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帮扶责任人的责任感,激发了干部“真扶贫”的主动性。转变了贫困户“等靠要”的惰性思想,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