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合江县:“四个明确”强化结对帮扶

28.06.2018  04:16

 

为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以及帮扶措施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合江县着力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帮扶干部“排头兵”作用,进一步明确“谁来帮、帮什么、怎么帮、帮到位”四个问题,全力以赴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实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一、进一步明确“谁来帮

一是总体稳定帮扶力量。 确立以贫困村“五个一”、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力量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帮扶体系,并保持帮扶责任人基本稳定,确保帮扶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确因工作原因(如调离、退休、辞职等)需要调整的,乡镇工作推进组须在调整后20日内向县“五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备;对不符合调整情形的,要在调整前15日书面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调整;对未经同意擅自调整的,将在脱贫攻坚季度、年度考核中严格扣分。

二是深度挖掘帮扶力量。 对预脱贫户、未脱贫户和没有实现稳定脱贫的户,必须安排乡镇或县级帮扶部门在编在职干部帮扶。对于已经稳定脱贫的已脱贫户,可以适当调整安排教师、医生、村干部等进行帮扶。单位在编在岗职工(除职工身体因素等特殊原因外)须全员参与结对帮扶,每人帮扶2-9户。

三是调整均衡帮扶力量。 按照“经济部门驻穷村、党群部门驻弱村、业务部门驻产业村”的原则,注重需求对接、择优选派、人岗匹配。对于帮扶力量充足的乡镇,按照体制内干部、医生、教师、村干部的顺序安排帮扶任务,同时无条件服从县“五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调配。对于帮扶力量薄弱的乡镇,采取对口支援的方式,调派帮扶力量充足的单位支援,并酌情在季度考核、年终考核中给予支援单位加分,彻底解决“薄弱乡镇无人帮、帮扶单位不愿帮”的现象。

二、进一步明确“帮什么

一是聚焦硬件达标。 在“一超六有”上,确保已脱贫户和预脱贫户2018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3700元以上,贫困户不发生因贫失学或因学致贫,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有住房任务的9月底前完成整改或新建,保证正常使用生活用水、用电,并能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二是聚焦资料规范。 按照“删繁就简”的要求,将贫困户档案资料规范为“一卡一册一书一表”(即上墙明白卡、帮扶手册、达标认定书、脱贫成果表),同时保留我县创新制作的“红蓝小卡”(即“红色贫困户收入核实表”和“蓝色贫困户享受政策清单”)。

三是聚焦认可度。 通过真帮实扶,让贫困户认可收入算账、政策享受情况、帮扶成效和脱贫成果,让非贫困户认可精准扶贫、发展变化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满意”。

三、进一步明确“怎么帮

重点落实“看、查、问、访”四步工作法。 第一,看明白。 既看贫困户的住房、饮水、用电、广播电视等硬件达标情况,又看贫困户周围有没有烂房户、边远掉角户、自然灾情户,同步摸清特殊困难的非贫困户的“底子”。 第二,查详实。一查 一卡一册一书一表”是否逻辑清楚、前后统一、账实相符; 二查 贫困户户口簿、“一卡通”等,对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和政策享受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第三,问清楚。一是 针对收入仔细核问贫困户家庭人员收支情况,特别是对已脱贫户因家庭人口变化而导致收入不达标的,及时摸排掌握并跟进帮扶措施; 二是 针对教育保障,摸清适龄儿童入学及教育政策享受情况; 三是 针对医疗保障,摸清贫困人口县内就医医疗政策享受情况。 第四,访周围。一是 按照一定比例,对贫困户周边的非贫困户走访调查,进一步核实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特别是对说不清、不配合、隐瞒虚报的贫困户,通过走访周边群众摸清家底,防止赖贫、装贫,同时做好普惠性政策宣传,着力提升非贫困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 走访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户、重病户等“五类户”,将有特殊困难的纳入帮扶范围。通过落实四步工作法,最终实现“两个清楚”,一是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家庭成员、致贫原因、扶持措施、脱贫成效一清二楚;二是贫困群众对联系县领导、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驻村农技员等清楚明白,对自己的享受政策、收入达标、帮扶成效认可认账。

四、进一步明确“帮到位

是层层压实责任。联系县领导 对各自联系乡镇包保到底,统筹乡镇、帮扶部门力量,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帮扶部门 压紧压实派出帮扶人员责任,深入结对村认真摸排、研究、解决贫困户面临的实际困难。帮扶部门主要领导对联系村脱贫攻坚负连带责任。 乡镇 将帮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帮扶工作考核体系,扎实做好贫困户帮扶工作。 第一书记 ,特别是涉及新轮换的第一书记切实做好“传帮带”。 各帮扶干部 是帮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深入一线真帮实扶,确保贫困户全面达标。 县“五个一”帮扶力量协调小组 统筹开展帮扶工作专项培训会,确保提升全县帮扶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

二是强化督查问责。 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推动各级帮扶干部提升落实力、执行力。县脱贫攻坚督查督办组牵头开展脱贫攻坚常态化暗访督查,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该通报的通报,该处分的处分,该调离的调离,该撤职的撤职。各乡镇和部门建立督查问责“正规军”,制定督查问责办法,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通过最严格的督查手段和问责办法,倒逼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