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出台12条举措 司法行政人助力脱贫攻坚

09.10.2016  14:38

 

  近900名公证员、3000多名司法鉴定人、1.5万多名律师、48万草根“法律明白人”……这些人正逐步参与到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中。9月21日,省司法厅印发《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助力脱贫攻坚12项举措,带着众多司法行政人给脱贫攻坚“扎场子”。

  律师:脱贫的“法律顾问

  我能做的就是用专业知识,帮贫困村群众掌握维权方法、化解矛盾纠纷,让贫困村闯市场时也能有法律“依靠”。——律师黄齐府“我们村与农业公司签订了正式协议。根据协议,郑岩村将在未来20年内,大力发展鲜藤椒种植,公司负责提供种苗和技术支持。产出的鲜椒,由公司以不低于当年市场价的保护价全部回购。”雅安名山区永兴镇郑岩村村支书杨云芬谈到协议签署感慨,“多亏有专业律师指导,为我们避免了以后可能会出现的纠纷和损失。

  郑岩村由于没有支撑发展的产业,一直难以摘掉“穷帽子”。为摆脱贫困,经多次考察,村里决定引进一家农业公司发展藤椒种植。但在协议拟订上,村民有很多顾虑和担心。正在村民们发愁的时候,6月初,在名山区司法局协调下,律师黄齐府作为村里法律顾问正式到岗,让村民们一下找到了依靠。

  作为律师,黄齐府从村民们最初的协议中挑出了不少问题:“采购苗木条款只约定了数量,没有约定规格和存活率;技术指导的条款含糊不清,如何进行种植前期培训、种植期间如何进行指导没有具体说明;回购藤椒条款里约定的底价太低,出现回购违约时具体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也没写清楚。”黄律师一下将村民们的顾虑和担心摆上了台面。

  有了专业法律指导,郑岩村经过与农业公司几次磋商,在协议里补充了相应条款,村民们打消了顾虑,协议顺利签署。

  为了让每个贫困村都像郑岩村一样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实施意见》指出,在全面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先为每个贫困村选派一名“法律顾问”,提供政策法规宣讲、村民自治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合法权益维护等法律服务,帮助提升贫困村民主法治水平。

  要把贫困人口基础数据纳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统,贫困人员申请法律援助不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并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优先安排贫困县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建设,加快贫困地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在每个乡镇和村社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便提出申请。

  此外,还要广泛动员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参与同心服务,在现有21个“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分团的基础上,新建服务分团,实现对45个藏区彝区贫困县全覆盖。

  法律明白人:能懂法讲法用法

  我要做的就是让村民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改变以往遇事就靠拳头和棍棒解决的传统做法。——法律明白人任贤帝

  烈士村是一个位于海拔1200米以上的典型中高山村落,也是烈士乡最远的贫困村,常住人口不到300人,有14户贫困户。近年来,灾后重建引发的各类问题、邻里纠纷等问题,让贫困村脱贫发展困难重重。该村一组村民杨明柱和陈红建两家就为林地边界问题,五六年来一直矛盾不断,甚至大打出手。

  为此,法律明白人、荥经县烈士乡烈士村村委会主任任贤帝多次将两家人喊到一起,给他们讲法律、摆道理,先后谈了8次,两家人的态度慢慢软化下来,决定各让一步。

  通过这件事,任贤帝认识到了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村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如今,不管是在正式场合还是田间地头,他总爱和村民说说法。

  像任贤帝这样的草根“法律明白人”,我省培养了48万名。如何让“法律明白人”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力量?《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培养贫困村法律明白人。以村“两委会”会前学法、村干部集体学法、“农民夜校”为载体,以党员、村干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村民为抓手,重点培养一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道理、用得来政策的法律明白人。组织编印乡村法律明白人服务手册,每年以县、乡为单位对法律明白人及培养对象进行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当好义务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联络员。

  同时,要切实做好贫困地区矛盾纠纷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贫困乡、贫困村的人民调解组织和以“法律明白人”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广泛推行“三三制调解”和“随手调”,由村民推选1名法律明白人、1名村民代表与小组长组成“三人小组”,就地化解一批贫困村常见多发的山林土地确权、土地使用权流转、产权抵押借贷、异地扶贫搬迁、邻里边界、劳动用工、婚姻家庭、财产分割、人身伤害等矛盾纠纷,为脱贫攻坚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司法行政助力脱贫攻坚12条

  ●健全贫困村法律顾问制度

  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先为每个贫困村选派一名“法律顾问”。

  ●大力培养贫困村法律明白人

  组织编印乡村法律明白人服务手册,每年以县、乡为单位对法律明白人及培养对象进行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

  ●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在每个贫困村设立一个法治宣传栏或黑板报、建立一个法治图书角,每年在每个贫困乡镇至少组织开展一场法治文艺演出。

  ●帮助完善贫困村村规民约

  通过基层司法助理员、乡村法律顾问,会同民政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帮助贫困村在法治框架内制定完善村民公约。

  ●畅通贫困地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把贫困人口基础数据纳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统,贫困人员申请法律援助不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配齐配强贫困地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会同教育部门,为贫困地区每所中、小学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授一堂法治课。

  ●切实做好贫困地区矛盾纠纷调解

  广泛推行“三三制调解”和“随手调”,由村民推选1名法律明白人、1名村民代表与小组长组成“三人小组”。

  ●切实做好贫困地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按照“一人一策”要求,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落实社会救助、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险等政策。

  ●积极为扶贫开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积极推进律师为扶贫开发项目担任法律顾问,每年组织律师为扶贫开发项目进行一次“法律体检”。

  ●切实做好司法行政机关定点扶贫帮扶工作

  帮助定点联系贫困村制定一个发展规划、引进一批扶贫项目,为每个定点联系贫困村选派一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第一书记”。

  ●实施藏区彝区贫困县对口法律帮扶

  7市35县(市、区)司法局要选派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对口帮扶工作,帮助藏区彝区45个贫困县健全乡村法律顾问、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等。

  ●扩大“同心·律师服务团”覆盖面

  广泛动员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参与同心服务,在现有21个“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分团的基础上,新建服务分团,实现对45个藏区彝区贫困县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