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局顺利22个省份全部开工建设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6月1日至20日,全国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区、市)共派出50余个省级检查组,对440个县、1436个安置点和537个迁出点进行了实地检查,入户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2912户10856人,完成了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第一次“体检”。截至6月20日,全国已有833个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全部开工,开工项目7413个。初步统计,安置区已建饮水管网2.6万公里、输电线路5470公里、道路硬化3069万平方米;配套建成学校及幼儿园159个、卫生院所438个、活动室759个;累计安排搬迁户就业技能培训34万人次,实施产业扶贫13万户,落实就业岗位11.9万个,实现劳务输出约20万人。总体上看,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总体顺利。
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搬迁哪些人”更精准
一是制定精准识别认定程序。 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操作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搬迁对象识别办法和认定程序。如,贵州省结合“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的方法,按照11个程序精准识别搬迁对象;湖北省采取“三位一体”工作法,即乡镇干部、村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在入户调查表上3人必签字、入户核查3人必到位、人房合影3人必到场,把握摸排、锁定、建档、管理四个环节,确保对象识别精准;宁夏自治区提出“五看十步法”和“八不评”的认定程序等; 二是注重识别认定过程公开透明。 湖南、贵州、广西、湖北、甘肃、江西等省份在对象评定过程中,严把对象认识进口关,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剔除、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录,并将初步核查认定结果在“县、乡、村”三级公示,全部向群众公开,确保认定审核过程透明和认定结果公平。
科学选择安置点 “搬到哪里去”更合理
合理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和安置点,是确保搬迁安置和后续发展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各地依托本地安置资源条件,形成了各具特点的安置方式。云南、贵州、广西等石漠化地区,因土地资源紧缺,以城镇化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主,便于集约利用土地、统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湖南、湖北等中部省份,土地资源相对宽裕,实行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满足不同搬迁对象需求;内蒙古、甘肃、青海等土地资源较为充足的省区,以集中安置和有土安置为主。为方便搬迁群众今后就地就近就业或外出务工,各地主要以靠工业园区、靠产业园区、靠旅游景区、靠交通便利区等为原则选择安置点,将搬迁安置与发展脱贫产业、转移就业紧密结合。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自愿基础上,鼓励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劳动技能的搬迁人口向城镇、园区、景区安置;引导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较差的搬迁人口在中心村或移民新村实行农业安置;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搬迁户,则通过社会保障政策予以兜底。如,安徽省颍上县在安置点规划设计时,遵循“门前一片田,屋后一方园,房顶光伏嵌”思路,为搬迁户房前规划一小块地种植当季蔬菜,屋后规划一小块果园,房顶坡面安装光伏发电板,为贫困户增收提供保障。
严控面积确保质量 “房子怎么建”更规范
一是守住人均25平方米红线。 各地认真执行建档立卡户安置住房人均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部分此前超标准建设住房的安置点,各地主要通过调整搬迁对象等方式整改落实。从汇总情况看,今年新开工项目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平均为23.66平方米,符合国家要求。 二是设计多种户型满足不同需求。 湖北、贵州、云南、四川、湖南等省份对安置区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格,并设计多种户型满足不同人口家庭需求。如,湖北省蕲春县聘请专业团队按照“严守政策、经济适用、简洁大方、预留空间”的思路,设计了五种面积不等户型提供搬迁群众选择。 三是落实“住房质量一定要高”要求。 湖南、甘肃、贵州等省份出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技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实施指南等规程规范。陕西、贵州推出工程质量终生责任制。山东省东平县、湖南省泸溪县鼓励搬迁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既增加群众收入,也增强群众自我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多措并举促脱贫 “搬后怎么办”有实招
大部分地方把脱贫工作贯穿于规划选址、搬迁安置、后续发展全过程,在制定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时,同步编制了产业发展、就业扶持和技能培训等计划,多渠道解决搬迁群众后顾之忧。甘肃、贵州、福建、河南等省份专门出台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山东省针对不同搬迁对象,力争实现重点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有劳动能力有资金需求靠产业脱贫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和技术培训全覆盖、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社会保障政策兜底全覆盖等“三个全覆盖”。各地还大力扶持搬迁群众创业就业,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贵州省务川县通过实施“六个就业一批”,为搬迁群众提供2500个就业岗位(含公益性岗位300个)。河南、广西等省份将有创业能力和意愿的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提供创业指导咨询服务。宁夏积极探索“政府引导、项目带动、村社联建、移民参与”的发展机制,制定创业增收政策。湖南省湘西州结合劳务协作脱贫试点工作,重点瞄准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在内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分别在北京、上海、深圳、重庆、长沙设立劳务对接中心,已累计转移农村贫困劳动力20.22万人。
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有力推进
一是建立协调机制。 22个省份相应成立了由省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的省级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协调机制,将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层层分解落实。贵州、广西、湖南等省份专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在人财物上全力保障。 二是出台配套政策。 湖南、贵州、甘肃、湖北等省份出台了省级层面指导性意见或实施办法,配套出台了后续发展、税费减免、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等政策文件。湖南省出台了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税费政策,按最高计算每平方米建设成本可减少180—260元,按照人均25平方米计算,可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节约建设成本约36—52亿元。 三是加强政策宣讲。 22个省份全部开展了政策宣讲。重庆、甘肃、贵州、广西、安徽、湖南等省份编制多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引或工作简报,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典型。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 贵州省成立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派出4个工作组按片区常年开展督查,实行挂图作战;湖北省提出“一天一报告、一周一通报、一旬一督查、一月一拉练”机制,加强项目推进。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 四川、贵州省对部分工作推进不得力的干部进行约谈和问责。贵州省毕节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部分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履职不到位、落实不得力、作风不务实的县乡和部门45名干部启动问责,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红色预警和免职降职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