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票乘车可否加收5倍罚款?成都11月10日立法听证

21.10.2016  14:07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了解到,11月10日将举行《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下文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即日起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参加,报名截至10月28日下午5点。此次听证会将主要讨论三大焦点问题,无票乘车可否加收最高五倍票款;逃票信息可否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以及轨道交通禁带物品等设定问题,特别是折叠自行车能否进站,小型宠物封装后可否带入车厢。

  听证3大焦点

  焦点1

  无票乘车可否加收最高五倍票款;

  焦点2

  逃票信息可否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焦点3

  禁带物品等设定问题,特别是折叠自行车能否进站,小型宠物封装后可否带入车厢等。

  记者了解到,自《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制定工作启动以来,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今年6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已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集了修改意见,本月底将进行第二次审议。为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程,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草案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立法听证。

  据介绍,根据条例草案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乘车证件、持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并可加收线网最高票价五倍票款;乘客持伪造证件乘车,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乘客无票乘车等逃票行为,条例规定的处理措施是否恰当?可否加收最高五倍罚款?将是这次听证会讨论的第一个问题。

  同时,根据条例草案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三次以上的,逃票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由于个人信用信息涉及面极广,对个人生活影响较大,因此将逃票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是否适当,也是要听证的内容之一。

  此外,关于轨道交通禁带物品的设定问题,条例草案第四十五条第四、五项规定,“禁止乘客携带以下物品和动物进站乘车:(四)充气气球、锄头、扁担、铁锯、铁棒、运货推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五)导盲犬之外的其他动物。”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折叠自行车是否允许携带进站乘车,是否允许小型宠物妥善封装后带入车厢?这些主要问题有待听证讨论。

  特别提示

  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

  可报名争当听证陈述人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听证会,听证会组织者将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和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16名听证陈述人。同时,听证会还设立旁听席。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会前书面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报名电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028-61881283,028-61881220 (传真)

  报名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名表可从市人大网站“www.cdrd.gov.cn”下载。

  成都晚报记者 董亮

  原标题:无票乘车可否加收5倍罚款?折叠自行车能否带进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