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8类无户籍人员可登记户口 实施细则即将出台

14.01.2016  20:12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内的8类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地方将出台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布

  《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各地区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认真梳理本地区户口重点问题,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要规范受理审批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

  《意见》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对与本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

   户口登记政策将修订

  公安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按程序修订户口登记、流浪乞讨救助、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公安部要会同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加强对各地区的督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川省公安厅正制定细则

  1月14日,记者从省公安获悉,目前我省贯彻《意见》的细则正在紧张制定中,结合死亡人口注销工作,全省新一轮户籍清理即将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