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三大突破 优良天数即将升级
15.10.2014 17:39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2014年4月24日,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昨日(14日),成都市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并透露今年1—9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62天,达标天数比例59.3%,与上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增加55天,达标天数比例上升了20.1个百分点。
四川省环境保护政策法制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覃栋材认为,新《环境保护法》主要有三点突破。首先,强调了环境优先的概念;其次,确定了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最后,强化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和法律责任追究的力度。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加大了排污单位违法排污的成本,规定对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排污企业实施按日计罚,那么同样的违法行为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一年将受到3000万元左右罚款,四川成化水务有限公司一年将受到1500万元左右罚款。(记者 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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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201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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