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增教育经费向农村边远贫困等地区倾斜

21.02.2014  10:45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新增教育经费主要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主要用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近期,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发布的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公告显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2万亿元,占GDP的比例达到4.28%,实现了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4%目标。

  杜玉波指出,在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中,财政性教育经费所占的比重超过80%,是教育事业的第一大保障;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所占比重接近90%,是经费来源的第一大渠道;在全国公共财政支出中,财政教育支出所占比重超过16%,是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

  中央财政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在增加本级教育支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的转移支付力度。2.2万亿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中,中央支出不到20%,80%都在地方。地方政府是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实现4%付出了巨大努力,做出了重大贡献。

  杜玉波称,4%的实现,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状况进行了动态监测、综合评价,并设立综合奖补资金。对落实较好的,给予了奖励;对财政教育支出增幅低于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直接“一票否决”。

  从2008到2012年五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累计支出7.9万亿元,以年均20%多的速度增长,是改革开放35年来教育经费增长最快、增加最多的五年。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超过2万亿元,比20年前增加了将近25倍。

  杜玉波表示,实现4%后,每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超过2万亿元,总规模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特别是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远低于中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他强调,4%成果来之不易。为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我们把握了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突出重点,用好增量,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新增教育经费主要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主要用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杜玉波解释道,保基本,一“”义务教育。从各级各类教育的分配来看,4%有一半以上财力用于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二“”教师工资和学校运转。从具体支出上来看,4%接近一半财力用于教师工资,占到47%;接近一半财力用于维持学校运转和改善办学条件,占到49%。

  补短板,主要“”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从区域分布来看,主要是“”中西部。4%一半以上财力用于中西部,财政教育投入5年翻了一番。中央财政教育支出,2/3都转移给了地方。中央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中,90%用于支持中西部,先后实施了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校安工程、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高中改造计划等一系列重大民生工程。

  促公平,解决困难群体接受教育的问题、困难地区发展教育的问题,是教育的最大民生问题。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基本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目前,全国2.6亿各级各类教育学生中,2/3享受免费教育政策,2/3享受各种资助政策。

  一是资助政策实现全面覆盖。在义务教育阶段,从最初的“两免一补”到免除农村寄宿生住宿费、提供营养膳食补助,目前至少是“三免两补”(“”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寄宿生生活费、营养膳食补助)。

  二是资助范围不断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中职免费政策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80%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费就读。

  三是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12年,如果不算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和营养改善计划的资助人数和资金,全国累计资助学生8400万人次,资助金额突破1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