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不再协议供货 违规藏“私房钱”将被清查

15.10.2014  10:42

    十大领域深化建章立制专访

    财政资金怎么花,花到哪儿?政府采购买什么?买多少?怎么买?采购人的权力过大,吃回扣成“显规则”?如何杜绝政府私留“小金库”,“私房钱”?

    日前,省政府在十个重点领域深化建章立制,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两项制度从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两个方面,严控政府乱花钱。华西都市报邀请四川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人及专家,盘点制度亮点,剖析制度出台的意义。

    亮点直击

    1 专项资金三十日内分配出去

    政府的钱怎么管,怎么花?《规定》提出,对于财政资金从编制预算到执行、决算、监督、公开,进行全链条管理。其中,政府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支付。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不能以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收到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后,应该在三十日内分配下达。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分(单位)都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三公”经费的增减变化原因要进行说明。

    2 清理各级政府“小金库

    《规定》提出,严格执行国家津贴补贴政策,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补贴范围、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发放与争取专项资金有关的任何奖励。“强化预算约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津贴补贴预算。”《规定》明确,全面清理现有财政专户,让“小金库”“私房钱”无所遁形。

    3 取消协议供货采购

    “政府采购水太深。如果没有强大的背景,最好还是别去蹚。”四川一家商贸公司负责人说,对外宣称是招投标,最后往往都是有背景的人中标。如何解决政府采购产品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特别是在协议供货采购中价格普遍较高的问题,保证企业拥有公平公正参与竞标的机会?《意见》规定,一方面要取消协议供货采购,推行通用货物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城(场)直购,鼓励电商参与政府采购供货,建立市场竞争机制。另一方面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机构政府采购商品市场价格定期发布制度。

    4 建立第三方评价监督机制

    “当前政府采购中过度注重程序的操作,而忽视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论证和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导致政府采购“价高、超标、质次”。《意见》规定要强化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论证和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用采购预算控制采购价格,采购需求论证控制采购规模配置,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保障采购质量。特别针对采购人自行组织履约验收出现的验收虚设、验收不到位甚至搞串通假验收的问题,《意见》规定要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参与,同时引入非中标(成交)供应商、实际使用人和受益者、社会媒体等社会力量对履约验收工作的监督。在采购监管工作机制上,将建立涵盖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绩效第三方评价监督机制。

    出台背景

    部分单位违规发钱 政府采购存在“价高、质次、超标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全省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一些地区和部门(单位)仍存在财经纪律松散问题,虚增财政收入、虚列支出、挤占挪用和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违规发放钱物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比较普遍。同时,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尚未实现全覆盖、财政专户和借垫款亟需清理规范、国库现金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素影响,存量资金活力尚未完全激发,国库闲置资金绩效有待提升。财经秩序等需要上述问题都亟待出台制度进一步规范。

    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我省的政府采购改革工作自2002年全面启动以来,走出了一条具有四川特色的政府采购改革之路。与全国政府采购一样,存在诸多问题,如“规范”与“效率”目标远未实现、高价采购与低价恶性竞争的现象并存、采购扶持政策与公平竞争原则难于平衡等。“随着政府采购工作进入深水区,改革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各级正在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改革工作也在各地积极推进,但各自为政的现象较为突出,迫切需要统一纲领性文件作为指导,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价高、质次、超标”等突出问题,防止采购中的商业贿赂、权力寻租行为。实现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