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解读四川阶梯气价:八成家庭气费不变

23.08.2014  11:51

  

  制图 姜宣凭

  成都每年用气量为360-420立方米的家庭,气价预计将仍维持1.89元/立方米 8月22日,四川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5年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镇将建立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我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设置为三档,采用边际用气量确定分档气量。第一档用气指导量为每户每年360-420立方米;第二档用气指导量为600-660立方米;超过第二档用气量即为第三档。一二三档阶梯的气价比例为1:1.2:1.5。

  为何要实施阶梯气价?实施阶梯气价后,居民用气费用将产生多大变化?22日,记者采访了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意见》进行详细解读。

  为何实施低价导致天然气

  被过度消费将缓解用气紧张

  四川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虽然是天然气生产大省,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全省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季节性、资源性供气矛盾逐步显现。长期以来,国家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一方面,由于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特别是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

  “近年来,部分省份及我省少数城市实施了阶梯气价政策,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节约用气、缓解供气压力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政策效果。”以都江堰市为例,经听证会,该市2012年3月起试行阶梯气价。居民用气共分为四档,第一档基本生活用气执行原居民用气价格,保持不变,其余三档为超量用气,价格递增。其价格在2.03-4.22元/立方米,第一档和第四档相差2.19元/立方米。“实施阶梯气价后,超量用气用户冬季用气量在居民总用气量中所占比例由实施阶梯气价前的54.95%下降到39.05%。冬季地暖用户在户数减少的同时,日均用气量也减少了48.98%。”都江堰市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定程度地缓解了都江堰市冬季用气难问题,在2012年冬季和2013年春季供气紧张的情况下,没有出现“气荒”,没有出现用户上访和出租车排长队加气等现象。

  有何影响

  八成居民用气不会多掏钱

  一二三档阶梯的气价比例为1:1.2:1.5。按照成都市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公布的收费标准,成都市主城区居民用气(含学校师生食堂用气、养老机构)为1.89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3.25元/立方米。根据《意见》中明确的分档比例,若以成都市主城区目前的居民用气收费标准执行,无特殊情况,实行阶梯气价后,第一档范围内的气价将仍维持在1.89元/立方米,二档和三档价格预计分别为2.27元/立方米和2.84元/立方米。

  “我们是五口之家,平均一年用气在380立方米左右。”成都市民秦女士说,按目前成都市主城区的气价标准,她家每年的气费是718.2元。实行阶梯气价后,第一档用气指导量为360-420立方米/年·户,若以最低指导标准360立方米为第一档气量,超过的部分按第二档气价2.27元/立方米执行,秦女士家每年的气费为725.8元。相比之前,只多了7.6元。

  “事实上,第一档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四川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称,这就意味着80%的家庭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受到影响,不会增加生活支出。学校和养老院气费或小涨

  《意见》中明确提出:合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气不实行阶梯气价,用气价格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1.1的比价。本次建立阶梯气价时未按比价关系调整到位的,应在今后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时调整到位。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与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即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1.1的比价。

  而根据成都市主城区目前的收费标准,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和居民用气执行同一个标准,统一为1.89元/立方米。新标准出台后,如果成都市的收费基数未变的话,上述机构的收费标准将上调至2.08元/立方米。“今后,使用一立方米天然气,费用要增加0.19元,用气的费用小幅上涨。”成都市一家养老机构负责人说。

  华西都市报记者 张想玲